省住建厅日前下发通知,就开展我省2014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提出要求。
按照要求,各城市建筑节能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通知》组织开展自查工作,重点对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同时,各城市应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统计分析,并按要求填报《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2014年已竣工验收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清单》和《市级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基本情况表》,并于11月10日前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上报。
通知还要求,西安市、商洛市和镇安县三个住房城乡建设部专项检查受检市县,应逐项对照通知,做好资料准备、项目备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