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更改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主体,华北高速(000916)上市之初募集的12.99亿资金近七成最终投向了光伏产业。
华北高速今日公告,拟改变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实施主体,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祺投资为收购主体,收购新疆110MW光伏电站项目股权。完成收购后,公司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加上部分自有资金,以垫资方式通过华祺投资向新疆110MW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垫资,用以支付项目公司工程总承包款,垫资金额9.96亿元。
新疆110MW光伏电站项目原由中利科技旗下全资子公司常州中晖建设运营,项目预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网。11月4日,华北高速宣布以2600万元的价格收购常州中晖持有的五家光伏发电公司100%的股权,这五家公司合计拥有新疆110MW光伏发电项目。
事实上,上市时,在华北高速募集的12.99亿元中,原计划9.2亿元收购京沈高速公路北京段19年通行费收费权。不过,华北高速募投项目京沈高速北京段19年通行费收费权项目一直未能落实投资。另一方面,由于高速公路建设成本不断高企、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前期亏损巨大、已建成投入运营且经营效益较好的高速公路项目出让价格过高等诸多因素,华北高速一直以来没有找到新的主业投资项目。在这样的背景下,华北高速选择了光伏产业作为未来发展的另一个方向。
华北高速在光伏产业的布局始于2013年。当年8月,华北高速首度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动用2.25亿元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其后,再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联合常州光伏相继完成了对科左后旗40MW项目收购与增资,涉及募集资金3.65亿元。
加上此次收购和垫资的投入,当初因募投项目终止而闲置的9.2亿资金已悉数投向了光伏产业。目前,华北高速在光伏项目上的累计投资额已达到16.12亿元。除闲置募集资金外,另外6.92亿元来自于公司自有资金。
去年底,华北高速董事长杨利军在中国光伏行业电站交易及金融峰会上就曾对媒体表示,未来,华北高速希望能实现高速公路和光伏产业的“双轮驱动”,达到资产平衡。目前来看,这一设想正在慢慢变成现实。
华北高速表示,光伏发电行业属于新兴能源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国家政策扶持和大力推广,具有巨大发展潜能。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一直未能有效使用,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祺投资做为收购主体收购新疆110MW光伏电站项目有利于解决募集资金长期未能有效使用的局面,从而为全体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不过,由于新疆110MW光伏发电项目尚未并网,华北高速同时提到了项目存在于未来上网电量受政策性限电有可能达不到预期,以及组件、设备等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等运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