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热价、两部制热价、计量表10日赠送300千瓦时供暖流量……10年未动的省城居民集中供暖价格方案,伴随着10月31日合肥市物价局的居民供暖价格新版公布,让这些省城居民还略显陌生的名词,成为关注焦点。
供暖现状
现行供热价已近十年主要有三种方式
2005年,合肥出台了具有标志意义的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以及相关配套政策,距今已近十年。
按照相关供暖价格政策,合肥市现行居民供热主要方式有三种,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种主要针对热电企业直接供热并计量到户价格的小区居民,以实行政府定价为准。供热小区53个,涉及居民用户1.93万户。而其中按面积计费为6600余户,供热价格为17.5元/每平方米,供热季为3个月90天;按热计量表计费则为1.27万户,供热价格为0.35元/千瓦时。 ”
此外,还存在转供热小区和自供热小区。其中,转供热的方式主要为,由转供热小区向市热电企业采购蒸汽,再对小区实施供热,转供热小区供热到户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到户价格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确定。供热小区112个,涉及居民户数5.25万户。自主供热小区是利用煤锅炉、天然气锅炉、地下热源自行组织供热,居民户数约1万户。到户价格同样由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确定。(
价改之按面积
供热价21.5元/平米首推“阶梯价”
“对于转供热小区与自供热小区,由于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因此每年供暖的价格较为灵活。”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供热企业直供居民小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已经运行十年的价格政策,显然有点跟不上,需要调整。 ”
该负责人坦言,首先按面积计费这块弊端逐渐凸显,多年来,按面积计费没有贴合居民用户“用多少热,交多少费”的市场价格规律;其次未能实现供热节能;另外,近几年来,热电企业冬季供热小时数延长,热用量增加,而价格未相应调整,使之与按计量表计费的比价关系出现不合理。
综合以上因素,在今冬省城取暖价格改革中,针对按面积供热计费,首次推出阶梯式取暖计费标准。新取暖价格方案显示,热电企业直接按面积计费居民的供热价格21.5元/每平米每季(注:每季为90天)。值得一提的是,还基于居民实际经济收入因素考虑,决定对小区建筑面积实行“划档计费”,对居民供热按阶梯式价格改革,具体内容为,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内的,执行第一阶梯供热价格为21.5元/每平米;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上部分,为第二阶梯建筑面积,执行第二阶梯供热价格23元/每平米。
价改之按计量
按“两部制”收费送300千瓦时供暖流量
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坦言,省城按计量表收费,多年存在诸多问题。第一,按表计费的均是新建住宅小区,在入住率、供暖率低的情况下,易造成热用户费用承担不公平。第二,由于受供热时长、入住率高低等因素影响,少数用户费用远高于按面积计费的费用,投诉较多。
按照本轮价改新方案:热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计量表计费)的居民供热价格实行两部制热价。由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基本热价为9.50元/每平米每年,计量热价为0.15元/千瓦时。供热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基本热价×住宅建筑面积+计量热价×计量表读数。同时,为鼓励实施两部制热价,用户当年供暖期开始的10日内,赠送300千瓦时的流量。
不过,对于安装计量表的新老用户,还采取“一刀切”策略。方案规定,对现行老用户,原计量表计费供热价格暂继续保留,即:可以选择计量表计费供热价格0.35元/千瓦时继续执行(2014年冬季前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基本热价可以抵扣使用费,但不享受赠送300千瓦时的流量的政策)或选择上述两部制热价,用户可根据需求在每年供热前与热电企业签订协议选择计量收费方式,协议签订后当季不能调整。而对于新增用户(自2014年冬季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将执行两部制热价。
价改之变化
最终版与8月初稿供热价有所降低
昨日,合肥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8月,有关省城今冬集中供暖价格召开的简易程序听证会上,所发布的初稿版本与10月最终发布的终极版本,在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记者借此对照两个方案版本同步梳理了几点差异。
8月听证会初稿中,曾提出按面积收费,对建筑面积144平米以上部分,第二阶梯供热价为23.5元/平米每季,而10月最终版本该块收费价格调整为,第二阶梯供热价为23元/平米每季。而针对首次实行的按计量收费的两部制热价,则改动较多。 8月初稿中规定,基本热价为9.70元/平米,计量热价为0.179元/千瓦时;而在10月最终公布的方案中,两部制热价中基本热价下调0.2元/平方米,计量热价下调0.029元/千瓦时,调整为基本热价为9.50元/每平米每年,计量热价为0.15元/千瓦时。还增加了用户当年供暖期开始的10日内,赠送300千瓦时流量的最新条款内容。
两种计费方式
一,面积供热价
◎144平方米(含)以内的,执行第一阶梯供热价格为21.5元/每平米
◎144平米以上部分,为第二阶梯建筑面积,执行第二阶梯供热价格23元/每平米
供热费用=第一阶梯供热价格(21.5元)×第一阶梯建筑面积+第二阶梯供热价格(23元)×第二阶梯建筑面积
二,“两部制”供热价
◎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构成
◎基本热价为9.50元/每平米
◎计量热价为0.15元/千瓦时
供热费用=基本热价(9.50元)×住宅建筑面积+计量热价(0.15元)×计量表读数
另外,供暖期开始10日内,赠送300千瓦时的流量
选哪种方式更省钱?记者帮您算算账
对于本次供热价格方案,按面积供热收费,由原先17.5元/平方米上涨到21.5元/平米,供热价格成本上涨明显,按一套100平米住房计算,今冬一个季度该居民用户需多掏400元。
不过,对于按计量供热收费,特别是针对在2014年冬季前开通的集中供热小区计量用户,究竟是按照原先计量表计费供热价格0.35元/千瓦时缴费划算,还是选择按照新版计费两部制方案缴费划算?
为此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个居住面积为100平米的用户为例,一季度供暖度数达10000千瓦时,如果该用户先前缴纳了800元预缴热费,他选择0.35元/千瓦时计量方案,那么实际产生热费为3500元,抵扣掉原先缴纳的800元,最终还要补缴2700元。而仍以该用户为例,同为10000千瓦时供暖度数,若用户选择两部制计费,按照公式9.50×100平米+0.15×10000千瓦时得出供暖费为2450元,相比之下,该用户今冬一季度节省1050元。同时,两部制用户还可享受到当年供暖期开始前10日,300千瓦时的赠送流量。
结论:如果计量表用户往年计量取暖较为节省,计量表读数不高,老用户最好选择原先0.35元/千瓦时计量方案,而假如计量取暖读数较高,则选择基本热价加上计量热价的两部制更为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