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工信局加大宣传、细化措施,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高效照明节能灯推广任务。截至目前,共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2.4万支。
该县制定《马龙县2014年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推广实施方案》,县工信局严格按照“政府支持引导、财政扶持补贴、企业市场化运作”原则,按省、市要求抓全县的高效节能灯的组织、推广,与企业沟通协调,安排专人抓高效照明节能灯的申购、登记和发放,引导群众购买使用高效照明节能灯,提高节能意识。截至目前,该县已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2014年高效节能灯推广任务,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2.4万支,其中:公共机构完成0.78万只。“十二五”以来,该县累计推广节能灯76213只(套),每年可节电69.49万度,折合标准煤85.4吨,可节约电费33.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