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了由中国核电企业参与投资的英国欣克利角核电站建设项目。欣克利角核电站获批被视为欧洲核电复苏的标志,今后欧洲将会陆续有其他国家支持的核电项目涌现,这对整个欧洲的核电产业来说都将是一种激励。
对于中国而言,欣克利角项目获批成为中国核电“走出去”的重要里程碑。近两年来,国内核电企业一直把英国市场作为出口的关键阵地,且取得了引人注目的进展。英国核电不仅拥有广阔的投资空间和需求潜力,其开放程度也证明了其监管机制的完善。对于正在积极“走出去”的中国核电企业,了解英国核电的监管机制对于进一步布局英国市场有重要意义。
官方监管机构
目前,英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核能监管体系和安全监管环境,参与发展核能的公司都会在平等、开放的监管环境下发展。任何公司到英国投资建设核电站,都要在满足英国法规和安全要求的同时,通过英国核监管机构的审核。
中国核企进入英国市场也不例外,前期需要与众多英国官方机构打交道,熟知这些机构的运作方式和流程,成为中国核电企业首先需要准备的功课。
其中,英国能源和气候变化部(DECC)是英国唯一正当化的权威监管机构。为了有效地实施监管,DECC还专门设立了正当化协调委员会(JCC),旨在帮助协调行业监管过程中的权力下放机构、法定顾问和其他专家的意见。在新建核能设施方面,DECC下属的“核能发展办公室(OND)”专门负责制定新的核能设施发展计划,促进新核电厂的投资。
英国健康与安全局是另外一个十分重要的监管机构。在核安全监管方面,英国设立了“健康与安全局”负责维护公众免受危害,其下属的 “核安全局(NSD)”向核能相关企业发放核安全许可证。“核安全咨询委员会”隶属“核安全局”,为核电厂许可证持有者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
非政府性公共机构配合监管
事实上,英国重要的核安全管理机构大都为非政府性公共机构。究其原因,一方面,肇始于电力私有化的进程,英国民用核电设施多已私有化,英国政府日益放弃直接的行政干预以激发电力市场活力;另一方面,英国在核安全管理机构的定位上认为:现代化、负责任的、独立的监管者能够更好地行使职能。
而受福岛核电事故的影响,英国政府于2011年4月1日宣布成立了核监管局(ONR),承担核安全、核安保和核保障的监管工作,覆盖核电厂、武器研发、研究堆、核化工、放射性物品运输、放射性废物管理和退役等设施和活动。通过创设核监管局,英国政府统合了之前分散在不同机构的核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加强了对英国核安全相关事宜的统一监管。核监管局将原子能理事会、健康与安全局下属核设施检查局、民用核安全办公室、英国安全办公室的安全职能以及放射性物质运输管理纳入职能范围,对英国40处经许可的核设施的安全负有责任,涉及当前正在退役的项目的移交,遗留的核电站的管理,规划中新核电站的评估、许可、建设、运营、退役等等。
根据《2013年能源法》,核监管局自2014年3月31日成为独立的法人。此举被认为是核监管局成为现代化、负责任的、独立的监管者的道路上的里程碑。
作为英国最重要的非政府监管机构,核监管局促使外国投资者能够更好地进行技术申报、安全施工、废料处理等工作,也使得之后的投资有了保证。
严格的技术预评审制度
另外,核监管局(ONR)和英国环境局(EA)联合推出了通用设计评估制度(GDA),对在英国建设核电站所采用的技术进行预评审。根据GDA的流程,整个评审过程一共分为四个阶段,通过最终评审的技术将会获得由核监管局颁发的设计验收证明(DAC)和英国环境局颁发的设计可接受证明(SoDA)。
为确保核能安全、稳定地发展,英国政府监管机制不但改进。发展至今,其监管效率和水平可谓世界一流,这在给国际核电企业投资英国设定了高门槛的同时,为中国核电获得世界认证提供了平台,也为中国核电发展提供了和参考范例以及公平的竞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