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应对大气污染,天津市日前公布了《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议精神的12条措施》(以下简称“12条措施”),同步发布重点任务分解表,明确了重点任务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
据记者了解,去年初天津曾推出治理雾霾5项措施。 在外界看来,此次推出的“12条措施”可称得上是5项措施的升级版。
清洁煤替代是重头戏
随着供热季的到来,燃煤对空气影响渐重。根据“12条措施”,天津将落实工业和民用煤地方标准,加强煤炭销售、使用全过程监管,把全市72个煤炭储存场地提升整合到16个,并全部迁出中心城区。推进散煤清洁化,年底前完成替代180万吨煤任务,到2017年完成替代270万吨燃煤任务,新建密闭配煤网点89个,推广先进民用炉具120万台,民用洁净煤利用率达到90%。
天津市明确表示,要加快实施供热、工业、自备电站燃煤锅炉改燃并网,加快火电机组改燃或关停。供热、工业、自备电站燃煤锅炉不能改燃的要进行深度治理,达到或接近燃气排放标准。积极争取并不断扩大天然气、外购电等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根据时间表,2014年底前天津将完成全部20万千瓦以上火电、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任务,完成外环线周边13家污染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或关停,完成180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治理,开展4家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试点工作。
据记者了解,按照天津市的计划,将用3年时间,对1.2万家存在“散、弱、低、粗、污”问题的中小企业实行转型升级,通过改造提升、产业转型、关停重组、载体升级等多种方式,加快促进中小企业实现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就业不减、资源节约、环境改善等目标,力争使企业整体效益提高50%以上。数据显示,2014年已完成4500家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任务。
狠抓机动车治理
不久前发布的京津冀三地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报告显示,京津冀大气污染中,燃煤、机动车和扬尘是主要污染因素。
对此,“12条措施”提出,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制定实施营运柴油黄标车淘汰措施,2014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14.3万辆,2015年全部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家第五阶段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强道路检查执法,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与此同时,天津也明确了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路线图。到2015年,推广应用1.2万辆新能源汽车,其中电动公交车1800辆,建设66个充换电站、6700个充电桩。到2017年底,投入运营6000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每年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60%。
依法科学治污成亮点
天津市环保局一位人士表示,目前领导层已意识到依法科学治污的重要性。 为此,将尽快完成《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制定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制度法规体系。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只是将大气作为环境领域一种要素而制定的单行法,就污染谈污染,重点在于“防”,技术类法律条款很多,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排污费收费标准偏低、范围有局限、排污单位的处罚力度偏轻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薄弱、监管成本高等问题,因此,需适时制定重心在于“治”的 《清洁空气法》。
有法学专家表示,依法治理雾霾有两个方面,一是原有污染怎么依法治理,二是正在进行的项目如何依法审批立项。
除了完善标准,推进治污法制建设外,“12条措施”也明确了依靠科学技术治污。如,推进先进实用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成果的转化。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促进环保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据悉,天津已与北京、河北等地签署了大气污染联合科技攻关的相关合作协议。天津方面提出,主动参与,积极推动,加强区域应急响应会商、监测数据和治理经验共享、联合执法等方面协作。
据了解,天津也将探索利用经济手段,大幅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实行梯次差别化排污收费,促进工业企业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