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促进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正确率?如何配套后端处理设施促进前端分类?27日,广州召开“创新垃圾分类投放运行模式创建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研讨会,讨论了上述问题。有与会专家指出,广州现有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部分集中在白云区,导致广州西南部区域运输距离较远,增加运输费用。
关键1:提升公众参与率
建议:垃圾分类纳入社区自治内容
如何提升公众参与率,是垃圾分类推行之初便一直面临的问题。然而,公众参与之路却总有各种现实阻难。比如垃圾桶数量不够、垃圾桶分类标志不清晰等导致没办法分类,无奖惩、分不分类无所谓以及嫌麻烦不愿意分类等观念也仍然存在,还有前端分类后端混收的问题打击市民分类积极性。
广州市委、市政府在今年“7.10”大会提出,要在2015年底前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但与会专家认为,广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就值得肯定和赞扬,但离实现创建目标以及2016年底80%的社区人口实现“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垃圾前端分类量大面广,单靠政府不可能做好,应该把垃圾分类纳入社区自治内容,调动公众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定时定点”的具体操作上,专家认为,现阶段可考虑只将餐厨垃圾、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
关键2:配套建设分类处理设施
建议: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控制范围
垃圾分类的混收混运问题依然突出,分类收运效能较低。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张淑娟认为,“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未能细分明确,而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置推进工作未能与分类收集同步进行,给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带来一定阻力。
讨论中,专家们认为,必须改革现有的垃圾收运方式,而制定与“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模式相适应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张淑娟还观察到,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部分集中在白云区,布局不合理。
张淑娟建议,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控制范围并预留足够的建和用地和防护距离。在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中,优先规划配套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关键3:建章立制规范责任主体行为
建议:在社区中推举垃圾分类责任人
“广州与垃圾分类的法规有十几部,但当务之急是制定一部垃圾分类的完善法规。”中山大学政务学院院长肖滨认为,要像抓酒驾那样抓垃圾分类。比如在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封闭式的小区作为试点,垃圾不分类便不准出门。
“抓紧建章立制,规范责任主体的行为,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广州市城管委党委副书记何镜清表示,要抓紧完成广州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尽快出台低值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落实污染者负责、治理者获利、消费者付费、受益者补偿与受损者受偿原则,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垃圾处理法治化和社会自治。
也有专家建议,在社区中推举垃圾分类责任人,负责组织、管理所在区域的垃圾分类,包括建立垃圾分类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垃圾分类方案,设置分类排放容器(堆点),计量管理分类垃圾和负责排放费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