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安彩高科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拆除年产560万平方米光伏玻璃项目、超白光伏玻璃二期工程项目配套的窑炉烟气静电除尘器,及超白光伏玻璃二期工程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窑炉烟气脱硝设备未建成投入生产,该两个事项受到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处罚。
此前,环保部门已经颁发《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要求,即自2014年1月1日起玻璃窑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新的标准,要求排放限值为700mg/m3(2014年1月1日前没有氮氧化物浓度的排放限值)。
目前,公司超白光伏玻璃二期窑炉烟气脱硝除尘工程项目已经建成投运,粉尘及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达标排放,年产560万平方米光伏玻璃窑炉烟气脱硝除尘工程项目预计将于下个月建成投运。
公司表示,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下一步公司将积极与环保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加快推进环保验收工作,并及时公告烟气脱硝除尘改造工程项目环保验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