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到2015年6月底前,将SO2和NOX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2元;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5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不低于每污染当量1.4元。
同时,《通知》要求实行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记者了解到,现行全国排污费征收依据是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废气排放中每污染当量收费标准为0.6元,污水每污染当量收费标准为0.7元。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比原标准高了1倍。
《通知》发布一个多月,各方反应如何?记者进行了相关采访。
征费告别“打折优惠期”
“实行10多年的排污费‘打折优惠期’已告一段落。”环保部一位不愿具名人士透露。
我国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 实施排污收费制度。依据2003年实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其征收对象是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工业企业,特别是重污染行业企业,是缴纳排污费的大户。
在5月27日举办的“2013年度排污申报核定与排污费征收数据汇审培训班”上,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曾透露,2003~2013年,我国累计征收排污费1726亿元,2013年全国排污费征收216亿元,是2004年的2.3倍。环保部环监局排污收费处处长杨子江曾多次表示,向排污者收取排污费,实际上是希望以这样一种经济手段刺激污染治理。但是从2003年至今,全国排污费收费标准基本未变,收费与治理成本之间存在不小的“缺口”。
“调整后的排污费标准,从成本测算看,更加接近于污染的治理成本。”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说。
“目前按市场价格,1公斤SO2的治理成本是1.95元(合每污染当量治理成本1.85元),原来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才0.6元,企业肯定宁愿交排污费也不愿意治污。”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对记者表示,排污费价格一定要合理,不能让努力搞治污的企业吃亏。
骆建华认为,理想状态是让排污费超过治污成本,如钢铁企业的SO2和氨氮废物征收标准应提高到2元/公斤(合每污染当量1.9元)。
专家认为,此次排污费上调是前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等政策的落实细则。排污费征收标准提升,既可以缓解政府环保类投资的支出压力,又可以提高污染企业的排污成本,这表示政府环保治理思路正在进一步转向加强监管,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环境污染现状。
实行差别收费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调动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通知改变了原来实行单一收费标准的做法,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两倍征收排污费。
另外,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也要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
不仅如此,相应也有一些鼓励措施: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吴健对记者说,调整排污费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价格手段倒逼企业改变排污行为,“排污费标准的调整,特别是差异化收费政策,为企业提供了一种选择,即通过加大投入改造排污设施可以带来效益。”
事实上,从2007年以来,江苏、安徽、上海、河北、北京等16个省市已陆续调整了部分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多数地方提高幅度在50%~100%之间。其中,北京和天津大幅高于全国标准,基本可以全额征收。因此,此次排污费提高后,也不必担心征收会有困难。
据悉,天津市于7月1日起,将SO2、NOX、氨氮、化学需氧量4种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收费标准平均提高9倍(与国家收费标准相比,下同)。而此前,北京市自1月1日起率先在全国将SO2、NOX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至原标准的14~15倍,为全国最高水平。新标准实施后,2014年第一季度北京征收的排污费达到8800万元,是2013年同期的10倍多。而征收的排污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天津裕泰化工有限公司厂主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李斌说,天津市工业NOX排放标准提高后,该公司排污费明显增加。为此,该公司尝试了增加喷氨量等办法控制NOX排放。
李斌算了一笔“账”:单纯增加喷氨量完全可以把NOX控制在天津市地方标准一半以下。通过计算喷氨量的增加费用和减少缴纳排污费对比,折算到全年来看,成本大约能节约220万元。
华能化工(天津)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宝坻区的投资项目将于2014年12月份投产。公司工程部经理王锋此前对媒体透露,以前不少排污企业宁愿每年缴纳10万元排污费,也不愿上百万元的环保设备。但实行新标准后,企业排污费上涨近10倍,不得不考虑长远利益、主动治污,并及早将污染物排放浓度降到规定标准的50%以下。“这样每年就能省下70万元的环保费用,2年就能‘消化’掉环保设备的投入。”
如何严格监管成关键
在调整排污费标准的同时,《通知》明确,到2016年年底前,所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均要实现按自动监控数据核定排污费。对排放污染物种类多、无组织排放且难以在线监控的企业,应按照环保部规定的物料衡算方法和监督性监测数据,严格核定排污费。同时,强调要大力推广政府从第三方购买专业服务。
“有效收缴是排污费制度实施的制度保障。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后,企业的违法激励更强,排污费征缴的难度也会增加。这对监管部门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吴健说。
《通知》要求,政府要坚决查处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或者逾期不缴纳的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于征收排污费的用途,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排污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根据现行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一律进入国库,环保部门只是核定企业应该交多少排污费。“但是基层环保部门在核定企业排放多少污染物上是有寻租空间的。”骆建华说,现在收排污费一般是企业自己上报,然后环保部门核定,再将钱交给财政部门,这其中恐怕有利益“寻租”空间。
对于如何规范排污收费工作,邹首民提出,负责排污收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规范自身的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杜绝权力的滥用和行政执法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