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廉政网获悉,东方市政府近日通报了一起节能工作中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典型案件, 4个职能部门及13名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在该市2013年节能目标工作中,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交通运输局等职能部门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该市未能完成制定的2013年同比“十一五”能耗下降6%的节能进度目标,在2013年全省节能目标100分制考核评价中,被评定为未完成等级。
东方市结合调查核实情况,对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该局局长、分管节能工作副局长和具体工作负责人;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该局局长、分管建筑节能工作原副局长和具体工作负责人;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该局局长、分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副局长和具体工作负责人;该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及该局局长、2013年先后分管节能工作副局长和具体工作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