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促进建筑节能规定及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的稳步提高,当涂县住建委坚持“三个到位”,从实处着手,扎实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首先是标准规范宣贯到位。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突出对建筑节能施工的执行标准、技术特点、验收要求的深入宣传,进一步增强认知度、扩大覆盖面、不留空白点。
其次是责任意识引导到位。从国家和地方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监管强度、追责力度等方面入手,多方位、多角度的引导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认清当前形势、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提高建筑节能质量。
最后是监管措施要求到位。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存在问题,强化设计变更程序、原材料控制、节能施工、节能信息公示等方面的监管措施和控制要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健全监管框架,建立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全方位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