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甘肃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出台

2014-09-29    来源:中国节能网
0
[ 导读 ]:《实施方案》指出,到2016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5500辆,公交、出租、租赁、公务、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当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指出,到2016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5500辆,公交、出租、租赁、公务、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当年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不低于30%;到2020年,达到7700辆,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加快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努力形成布局科学合理、数量适度超前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鼓励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在财政补贴政策方面,对消费者购买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的,在国家财政补贴基础上,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省、市、县财政补贴办法,对我省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对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实施方案》明确,实行差别化的交通管理措施。对新能源汽车不实行机动车限号、限行措施。新能源汽车可共用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等通行便利。对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保险分类管理并给予优惠和便利。凡是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省内享受停车费减半优惠。

   《实施方案》指出,加大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力度。党政机关、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当年购买配备新能源汽车数量不低于年度更新车辆总量的30%,并逐年提高比例。在推行公车改革中,积极倡导公职人员购买使用纯电动汽车。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在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固定区域执勤执法、驾校培训考试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当年新增或更新配备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实施方案》指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扶持性电价

   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居民家庭住宅、居民居住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类用电价格。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甘肃省
0
 
[ 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