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部长周生贤25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各级环保部门不再开展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对上市公司日常环境监管措施。环保部表示,这项改革遵循“减少行政干预、市场主体负责”原则,进行简政放权,将上市环保核查由政府主导全部交由市场主体负责。
环保部指出,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实施以来发挥的积极作用,应当给予肯定。但也要看到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存在主体责任不清、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核查周期较长,甚至存在利益寻租等突出问题。为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对上市环保核查工作进行改革十分必要。改革思路主要包括:一是环保部停止受理及开展上市环保核查;二是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停止开展上市环保核查;三是严格规范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环保监管;四是加大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五是保荐机构通过公开渠道获取企业环境信息。
有关保荐人对记者表示:“取消上市环保核查可以简化IPO和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前置审批条件,但并不意味着环保监管的放松,而是要在日常监管规范化和加强信息披露上多做工作。而且,上市环保核查环节取消,也不一定会缩短公司IPO或重组再融资的周期,因为相比于环保核查,很多时候是其他环节更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