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督促落实固体废物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市区固体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新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的环保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固体废物引起的污染事故、环境纠纷、生态破坏事件和重大环境问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交流工作。
工作成效:
着力构建以危险废物和工业污泥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为核心的固废监管新体系,努力营造我市固废工作监管常态化、管理精细化、方式多样化的新局面:一是基本建立固废长效管理机制。在探索建立市区工业污泥“五统一”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又在各区、县(市)相继出台长效管理机制,此项工作被作为亮点工作在全省推广;率先在全省开展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工作。二是稳步提升固废监管方式。今年将在市区建成固废动态监管系统,目前已建成60余家,通过视频监控、电子刷卡以及固废监管平台等对企业的固废产生、运输和处置做到实时监管,有效防范非法处置现象发生。三是持续开展固废业务培训,组织企业法人和企业环保联络员近200人次参加危废法律法规培训和固体废物法律法规及动态监管系统培训,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提高企业对固废的管理程度。
行风承诺:
1.文明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以热情、耐心的态度接待办事人员,实行办事人员、办事程序、办事要求、联系电话一次性告知服务。
2.政务公开。规范固废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固废监管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向公众普及固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供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前沿技术,便于公众了解当前固废管理现状。
3.廉洁服务。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不索贿、不吃请,不拖、不卡、不推,秉公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