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碳交易市场日前又出新规,今后企业可通过节能项目减排、林业碳汇项目减排、核证自愿减排等方式,获得碳减排量。这些碳减排量,按照相关规定经审定后,可在环交所上市交易,重点排放单位也可用于完成碳交易履约工作。昨日,首个碳交易抵消项目—顺义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在北京环交所正式挂牌交易。
何为“碳排放权抵消”?昨日,市发改委副主任洪继元就新出台的《北京市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做出具体解释,“碳排放权抵消,即通过开发具有减排效益的项目获取抵消配额。抵消配额相当于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获得的抵消配额完成碳交易履约工作,但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比例使用。目前,我们研究制定的范围是,重点排放单位用于抵消的经审定的碳减排量不高于其当年核发碳排放配额量的5%,京外项目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不得超过其当年核发配额量的2.5%”。
根据此次出台的试行《管理办法》,企业(单位)可用于抵消的经审定的碳减排量,包括核证自愿减排量、节能项目碳减排量、林业碳汇项目碳减排量。1吨二氧化碳经审定的碳减排量可抵消1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昨日,本市首个碳排放权交易抵消项目—顺义区碳汇造林一期项目,在北京环交所挂牌交易。该项目是顺义区园林绿化局于2012年实施的平原造林项目,总面积9452.2亩,市发改委向该项目签发了经核证的可用于交易的1197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量,该项目已将获得的碳减排量正式挂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