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为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4—2015年四川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我省将通过进一步挖掘结构节能减排降碳潜力、实施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程,力争我省单位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年均分别下降2%、2%以上。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挖掘结构节能减排降碳潜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将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重点培育100个战略性新兴产品,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根据《方案》,我省要实施五大节能减排降碳重点工程,分别是推进节能重点工程、减排和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重点工程、机动车污染治理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在工业节能减排降碳、建筑节能降碳、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降碳、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商业及民用节能减排降碳等重点领域的节能减排,同时加强节能环保低碳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出了进一步发挥节能减排降碳的市场化机制作用,比如鼓励和支持大型能源企业、能源设备制造企业、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将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培育壮大节能服务产业。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鼓励采用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开展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推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同时,将探索推进节能量、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此外,要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通过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2014年—2015年每年节约电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售电量的0.3%,节约电力不低于最大用电负荷的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