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难、取证难,一直是环境执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环保部23日发布《环境监察稽查办法》,《办法》提出对依法履职等5种执法行为予以通报表扬,对“取证不规范”、“弄虚作假”、“通风报信”等15种执法行为予以惩罚,情节严重者将暂扣或收缴执法证件,甚至移送司法机关。
《办法》还在奖惩措施中设置了“责任划分”条款,分五种情形,划分了承办人、批准人、单位负责人、上级环保部门的具体责任。《办法》规定,因执行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当或错误的指示、批复,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由作出指示、批复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