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地震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专家组,近日对灌云县临港产业区海上风电场项目进行技术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致认为,灌云临港等地沿海、滩涂及近海具有开发风电的良好条件,海上风电符合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方向,一致同意通过预可行研究报告评审,这标志着港城首个海上风电场项目顺利拿到开工建设通行证。
我市首个海上风电场项目选址灌云县燕尾港。该海上风电项目计划建设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占用近海海域6200公顷,选用75台额定功率为4兆瓦的风机,工程计划总投资54.42亿元。该项目明年6月初开工,建设年限为40个月。
海上风电场占用的近海海域已纳入国务院批准的《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2012年12月海上风电测风塔建成测风,目前测风塔已收集20个月的数据,由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项目预可研报告。该海上风电场建成后,平均年上网发电量约7.3亿千瓦时,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每年可为电网节约标煤约23.5万吨,大幅减少燃煤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和烟尘、灰渣等污染物排放;此外,还可节约用水,减少相应的水力排灰废水等对水环境的污染,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确定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成34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2020年建成700万千瓦海上风电场。江苏省作为国家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之一,是海上风电发展最为迅速的省份。海上风电场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风电规划的相关要求。据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6月颁布了《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2017年以前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含税)。海上风电场电价的明确,将进一步促进海上风电场的快速发展,加快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