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完善市场化节能机制,学习外省节能量交易制度和先进做法,推动山西省节能量试点工作,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9月11日组织召开全省节能量交易试点推进座谈会。
山西省经信委副巡视员窦林琪出席会议,各市经信委、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省级转型综改试点县(市)及年能源消费总量超过300万吨的县(市)经信局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山西省经信委节能处处长张占祥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山东省经信委处长王军、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主任李杰、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张保会和忻州市经信委副主任张振华分别就山东省节能量交易制度与方法、山西省排污权交易实践、忻州市节能量交易试点经验做了详细讲解。
王军从建立节能交易制度的意义、山东省开展节能量交易工作的情况、节能量交易内容等几方面进行介绍。山东省通过开展节能量交易制度研究、开展区域节能量交易试点、建立能源环境交易平台、制定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开展重点企业节能量交易、成立推行节能量交易制度研究课题组等措施,在节能量交易工作中取得了初步成效。李杰介绍了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的基本情况和山东省节能量交易的流程。
张保会说,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至今已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电子平台”;2012年至今全省对所有行业排污企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化学需氧量以及氨氮六项污染物排污权推行了交易,累计成交780余宗,成交金额5.1亿元人民币。排污权交易方式对节能量交易具有很好的启示与借鉴作用。
张振华对忻州市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以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忻州市从2013年开始,在全市开展区域间节能量交易,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还提出了今后推进和完善节能量交易机制拟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