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显示,江苏省级将投入22.02545亿元,地方将投入24.9060亿元。另外,每年还将投入6.5928亿元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
一、建设背景
环境监测监控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耳目,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多年来,我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不断提升,为全省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全面部署。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新要求和中央的新部署,以务实的举措积极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推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程中,迫切需要全面提升环境监测监控水平,提高监测监控的广度和深度,说清生态环境质量
状况,说清其变化趋势,说清其潜在风险,发挥监测监控污染防治大脑的作用,实现污染防治能力系统化、科学化和精准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新环保法,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对生态环境
监测监控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
二、环境监测监控的现状。
1.地表水自动监测及地下水监测网络。
我省已建成各类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600个,其中,国控站144个、省控站130个、地方站326个。现有131个省考地下水测点,其中64个为国考点位。
2.大气自动监测网络。
我省现有268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空气自动站),其中,国家事权空气自动站76个、省级事权空气自动站43个、地方事权空气自动站149个。
3.自然生态监测网络。
全省自然生态监测网络包括生态监测、生物监测和农村监测。生态监测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77个县(市、区)、779个生态保护红线区和31个自然保护区,在太湖
建成1个野外观测站;生物监测覆盖长江、太湖、淮河流域149个国考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监测覆盖13个设区市55个县(市、区)的165个村庄。
4.噪声监测网络。
全省现有11889个噪声常规监测点位,噪声监测均为地方事权。其中,区域噪声测点8746个(市级2436个、县级6310个)、功能区噪声测点523个(市级178个、县级
345个)、道路交通噪声测点2620个(市级1254个、县级1366个)。全省现布设有约150个噪声自动监控站点,主要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
5.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
截至2018年11月底,全省建成固定式遥感监测点位26个,移动式遥感监测点位8个,在建固定式遥感监测点位32个,在建移动式遥感监测点位5个。
6.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
全省已有955家重点污染源实现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其中水重点污染源730家(含污水处理厂435家,其他水重点污染源295家),气重点污染源266家
(其中,同为水、气重点污染源的有41家,垃圾焚烧电厂34家)。
7.环境实验室监测能力。
江苏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建设经历了优质实验室创建、计量认证、省标准化站建设、实验室认可、国家标准化站建设等发展阶段,目前省环境监测中心
及13个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具备空气和废气、水和废水、土壤和固体废物、生物、生态、噪声等各要素监测能力,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省环境监测中心建成“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并稳步提升监测技术水平。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持续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
建设,常州、苏州及泰州环境监测中心分别在水环境生物监测、空气复合污染监测、土壤有机物监测等方面建成重点实验室并稳定运行。
8.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测实验室。
目前,全国共有18家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其中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家,分布于北京、天津、上海、厦门和济南五市。
江苏省仅有两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且仅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中的农用机械,全省无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检测能力。
9.无人机监测能力。
目前省环境监测中心拥有中型多旋翼无人机1架、小型多旋翼无人机2架,配套专用多光谱传感器。扬州环境监测中心也多次利用无人机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区域
遥感调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