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针对《报告》提出多项建议和意见,包括环境污染指标、目标的修改完善,以及环保、治污、生态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协调的解决思路等。
指标需确保反映环境污染真实情况
乌日图委员认为,当前反映污染的指标还不够严谨,应该确保向社会公布的指标能够反映真实情况,“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统计污染天数的指标值得商榷。”
他进一步分析称,诸如大气、水等环境生态现象具有流动属性,抓环境生态不仅要抓重点城市、重点流域、重点湖库、重点矿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还要重视重点区域之外的地方。
南都记者从《报告》中获悉,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9项约束性指标年度目标全部完成,达到“十三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
据悉,“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12项约束性指标,杨志今委员建议,在2019年度主要预期目标中增加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约束性指标的年度预期目标,以便更加有序地推进相关任务的落地落实。
放射性物品运输存风险,地下水污染加重
除了针对整体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外,针对《报告》中的具体问题,委员也针对性地提出观点。
杜黎明委员就“保障核与辐射安全”部分提到“加强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提出建议。
据他介绍,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先后就放射性物品的运输资质曾作出规定,但国内大量使用放射源的移动探伤、地质勘探、石油测井等核技术利用单位和放射性废物收贮单位,在放射性源的运输环节仍存在风险。
因此,他建议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应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日常监管。
《报告》提到了2018年水环境状况,并针对地表水水质、重点流域水质、重点湖库水质等分别例举数据。
分组审议中,李飞跃委员介绍道,2018年6月发布的《中国环境公报》指出,对5100个地下水监测点分析得出数据,地下水较差和极差的占了66.6%,全国大中城市不同程度存在地下水污染情况,其中近一半的地下水污染呈加重趋势。
他认为,应重视地下水污染问题。此外,还应重视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和重视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运营实效。
《报告》指出,重点湖库水质有所好转,但水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总磷仍是重点湖库的首要污染物。李飞跃在分组审议中介绍了贵州近期针对乌江总磷超标采取“以渣定产”,加大磷渣综合利用,取得良好效果。李飞跃建议,应从国家层面上组织力量进行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攻关,实现循环发展。
《报告》明确,2019年将启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李飞跃提到了当前一些县城和部分乡镇虽然建立污水处理厂,但实际运行效果差、甚至部分没有正常运行的情况。他建议,在确保建设标准和质量的前提下,集中力量打攻坚战,一定要确保处理和运营实效。
环境治理为何“越来越要啃硬骨头”?
委员:要防止有些地方领导人为降低污染防治标准
分组审议中,还有委员就《报告》中提到的“形势依然严峻、面临多种挑战”等内容分析为何环境治理“越来越要啃硬骨头”。
蔡昉委员认为,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还没有内生于经济发展模式或者发展方式本身,“它还是一个外在的东西。”
据他分析,环保、治污、生态改善仍然和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取舍或此消彼长、厚此薄彼的关系,什么时候更重视环境问题,什么时候更重视增长问题,这就导致了在实践中遇到3个难题,即:治污、生态文明建设本身的可持续性究竟如何;激励相容的难题;治理的机会成本加大,承受力不足的难题。
何为激励相容?蔡昉解释称,任何事情如果各个部门的激励同向,就可以做得好。但是如果各部门的激励不相容、不一致,就会出现阻碍。“大家都表示一定要遵循中央的统一部署安排,但实际上是在悄悄地给自己留有空间,伺机而上。有时候因为激励不相容,所以局部的逆向行为就防不胜防。”蔡昉直言。
如何解决?蔡昉给出解决的出路,即应该把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贯穿在全部工作中,将其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所有的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政策。除了要在理论上提高认识外,还要在机制设计时确保具体落实工作具有可持续、激励相容的性质。
殷方龙委员也表示,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要防止有些地方领导人为降低污染防治标准,保持污染防治的力度。此外,要“治”“防”并重,在全力治污的同时,高度重视防止产生新的污染,切实跳出“先污染后治理”的怪圈。
“譬如预防电动汽车废弃蓄电池的污染就要高度重视。现在电动汽车发展很快,多数电动汽车蓄电池的寿命是5-7年,用不了多久就会出现大量的废弃蓄电池,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置,污染和危害会很大。”殷方龙委员建议,要从政策、制度、技术等方面预作研究安排,防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