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云溪分局向云溪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移交一起拒不执行环保行政停建案件。 2018年8月14日,云溪环保分局执法人员联合路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路口镇某村丁某,张某与刘某合伙建设的砂石骨料加工点现场调查发现:他们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情况下,于2018年8月初擅自开工建设砂石骨料生产项目,现场已对场地进行了平整,正在进行焊接,准备安装设备,该项目主要利用建筑废料为原辅材料,通过破碎、筛分等生产工序进行生产石子、石硝等。2018年9月12日,云溪环保分局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3月13日,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会同路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复查时发现该加工点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并在2018年12月擅自恢复建设,现已完成筛分机、破碎机、颚破机、传输带9条等设备安装,场内存有购买的建筑废料、水泥块等2000余吨。治安大队民警依法将违法人传唤至执法办案区询问,丁某、张某、刘某均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人丁某等三人均已被分局处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