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一直有种错误的舆论认为,环保督察针对的是中小企业,对大企业,尤其是央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属于典型的“抓小放大”。
针对这个说法,高层与媒体都已经辟谣。理由有两个:第一,人民群众对环保执法监督与督察情况了解得不够多,出现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第二,一些中小企业受罚之后,传播不实消息,混淆视听,消息抵抗环保督察与执法。
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启动以来,大家肯定也都看到过一些央企、上市企业等明星企业因为环保受罚的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
现在中央层面明确提出要把央企纳入环保督察范围,实际上经过第一轮督察之后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决定。为什么这么说?接着往下看。
近年来,地方政府和央企的博弈是客观真实存在的。央企财大气粗,地方政府既爱又恨。爱的是它能够拉动地方经济,创造就业机会,带来GDP的增长;恨的是央企很难进行有效的约束,排污也好,其他行动也好,都不受地方政府的管束。
2015年“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颁布以后,加上中央环保督察的全面推进,地方政府面临着巨大的环保压力。构建一种新型的环保与经济利益关系,越来越急迫。国企改革也在深度推进,当初“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已经不灵了,靠利益维系的政企关系真正松动。
大家发现一个现象没有,地方政府公开怼央企的情况就是在最近两三年才开始出现的,以前很少有,甚至压根没有。面对环保工作的推进,地方政府对本地的支柱企业甚至纳税大户央企在内的企业“不留情面”,这是社会的巨大进步,也是环保的进步。
许多人说,现阶段,把央企国企的污染问题解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如果一直把重点放在中小企业身上,有失妥当。在环保工作中,应该把央企国企当成“重点照顾”的对象。
对于上面这种说法,老崔十分赞同。对央企来说,贡献的归贡献,搬迁的归搬迁,污染的归污染,一码是一码,不能因为在拉动经济方面的作用明显一点,就享受更多的污染特权,这对其他企业是不公允的。
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在处理“散乱污”企业的同时,一些央企的表现着实有些令人失望。所以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把央企纳入督察范围,是经过缜密思考和权衡的,凸显了中央治污的决心和信心。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老崔看来,越是大企业,越是央企,就越应该承受更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也越不应该在环保方面打马虎眼。地方政府对污染“零容忍”是好事,但需要一视同仁,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依法查处,不搞特殊。这才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希望看到的。
今年即将启动的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央企被纳入督察范围,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