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环保法规的健全和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要求的提高,矿山尾矿库的环保防渗问题日益突出。但是,《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 l一90)对此没有涉及,不像生活垃圾填埋场有专门的关于防渗系统的技术规范。尾矿是工业废渣的一个种类,其他工业废渣场也有类似的情况。然而,生产实践中已有一些尾矿库和工业废渣场采用了专门的环保防渗措施。显然尾矿库和工业废渣场的环保防渗设计该如何进行,已是—个需探讨并加以规范的课题。
2 有关的环保法规体系
自1995年以来,国家陆续制定了很多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有了一套较为完整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使尾矿和其他工业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基本有章可循。与尾矿等工业废渣贮存、处置直接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与之相应的还有《中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998年版和2008年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996年版和2007年版)等。这些法规与标准,都是在尾矿库及工业废渣场防渗措施设计时要遵循的。具体来说首先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对尾矿及工业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别,认定其是具有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还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然后,根据废物的特性遵照相应的标准(GB 18598或GB 1859)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3 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防渗结构设计
按以上所述的标准,将尾矿和工业废渣经特性鉴别认定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还需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l8599—2001)将其鉴别认定为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尾矿库及渣场,不必采取专门的环保防渗措施。有别于水利工程防渗措施的环保防渗措施,是针对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目标而采取的,其防渗要求远高于水利工程的防渗要求。具体来说,对于贮存第I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尾矿库及渣场,GBl8599标准有专门的环保防渗要求,其6.2.1条规定:“当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0xl0 -7cm/s时,应当采取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使其防渗性能)相当于渗透系数1.0x10-7 cm/s和厚度1.5m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防渗要求.对这条规定可以这样理解:①库底及周边防渗层的标准是其渗透系数应等于或小于1.0x10-7cm/s,其厚度应等于或大于1.5m;②如库底及周边天然基础层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使其防渗性能与渗透系数1.0x10-7cm/s 和1.5 m的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相当。
在实际工程中天然基础层满足渗透系数不大于1.0x10-7cm/s和厚度不小于1.5 m的情况很难遇到,需要采用环保防渗措施的尾矿库和渣场大多是采用单层防渗土工膜和黏土或膨润士防渗毯(GCL)组成复合防渗衬层的。具体应按照GB50290—9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
4 危险废物填埋场的防渗结构设计
GB 18598—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对危险废物填埋场的环保防渗衬层结构有规定针对渗透性能不同的天然基础层采用不同的防渗结构,其基本要求是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K<1.0x10-7cm/s,且厚度>5m。如不满足此条件,当天然基础层K<1.0x10-6cm/s时,可用单层土工膜复合防渗衬层;当天然基础层K>1.0x10-6cm/s,则必须选用双层土工膜防渗衬层。在实际工程中,大多数天然基础层是K>1.0x10-6cm/s,因此危险废物填埋场大多采用双层土工膜防渗衬层。双层土工膜防渗衬层的具体结构可参看GBl8598—2001标准和GB50290—98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