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并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同香港、澳门生态环保合作,加强同邻近省份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协作。
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那么,粤港澳将如何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合作?粤港澳大湾区是否要打造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鲁修禄。
粤港澳将在生态环境领域深化合作
实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为粤港澳生态环保合作提供了新机遇。粤港澳环保合作将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态环境为导向,继续深化合作机制,提升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鲁修禄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应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广东将推动各地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合作。
首先,在国家部委牵头指导下,抓紧制定实施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坚持全球视野,对标国际一流湾区,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编制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规划为指导,深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其次,深入推动区域污染协同治理。继续加强粤港澳三地在区域大气、水、海洋污染等方面的联防联治。持续实施粤港珠三角空气质素管理计划,落实《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加强多污染物联合减排,推进车油路港联合防控,协同控制臭氧和PM2.5污染。强化东江、西江流域水质保护,切实保障饮水安全。深化开展深圳河、鸭涌河治理,完善粤港海漂垃圾通报警示机制,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固体废弃物行为,联合防治跨境海漂垃圾。
第三,打造低碳示范样本。进一步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加快推广碳普惠制和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构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供应链指数并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广实施。
第四,深化粤港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优化现有合作机制,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研究。同时继续开展粤港澳环境宣传普及合作。
三地环保合作有良好基础
鲁修禄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点,总体来说,为粤港澳三地环保合作提供了好的基础和大的潜力。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使大湾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是三地人民共同的愿望。
历经改革开放40年快速发展,粤港澳合作不断扩大深化,坐拥明显区位优势,累积了雄厚经济实力,创新要素集聚、国际化水平领先,已具备建成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基础条件。
鲁修禄表示,广东会在粤港、粤澳合作机制下积极推动三地协力合作,继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粤港澳大湾区要提升整体影响力,必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宜居影响力。与此同时,粤港澳大湾区进入到全面创新发展阶段,高水平的创新型人才对良好生态环境有更高的需求,优质生态环境质量更有利于吸引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集聚。
“谈到合作,港澳在环境管理、生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有很多方面值得学习、对接和推广。譬如,‘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印象很深,通过评审机制进一步鼓励企业及机构推行环保政策,这点上香港做得很出色,值得我们在内地逐步推广,以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促进粤港澳环保技术与产业对接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科创水平。”鲁修禄说。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是大湾区生态环境合作的重要抓手
粤港澳三地水陆相连,生态环境质量休戚相关。随着粤港澳环境保护合作不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也需要更多的探索和尝试。在本次两会上,鲁修禄就建议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建议重点加强大气、水、海洋污染联防联治和重要生态系统联合保护,以美丽湾区建设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向更高层次、更高目标迈进。
鲁修禄表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良好基础已经形成。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角度来看,近年来广东省经济绿色转型步伐不断加快,同时,粤港澳大湾区污染联防联治成效显著,低碳示范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不仅如此,自然生态得到有效保护,粤港澳生态环保合作体系不断完善。
鲁修禄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可以从3个方面先行先试。首先,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蓝天保卫引领示范区,为全国各区域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供经验。珠江三角洲要协同治理臭氧和PM2.5,进一步提升优良天数达标率,还需要加大力度、科技支撑,开展更精准更精细治污。
其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化碳排放交易。以广东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成功为基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批准设立碳排放权交易期货机构,研究大湾区碳排放峰值,推动大湾区低碳发展。
第三,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无废试验区”。践行“无废城市”建设理念,支持广东“无废城市”试点,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无废示范区”,系统推进区域内固体废物处置,提高大湾区循环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