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废止的项目包括8类: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核准[]的风电项目,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核准的风电项目,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风电项目,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的未开工光伏发电项目情况表,已备案且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的已开工光伏发电项目,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的未开工光伏发电项目,已备案但未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的已开工光伏发电项目,已纳入国家认可的建设规模但未备案也未开工的光伏发电项目。
今年9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梳理“十二五”以来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信息的通知》,规定四类风电项目应予以作废:一是已核准但超过两年未开工建设,且未及时办理延期的;二是纳入“十二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但未按要求完成核准工作的;三是纳入“十三五”时期年度建设方案,未按要求在年度建设方案发布一周年内完成核准的;四是已核准但未开工建设的项目,业主承诺不再继续建设的。对于光伏发电,要求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明确是否继续建设;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