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压实回收主体责任 新规对准动力电池回收“痛点”
新能源汽车产量不断扩大的同时,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也正逐步凸显。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使用年限的增加,未来三年内,全国累计报废动力蓄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具体来看,电动乘用车电池的有效寿命在5年左右,而电动商用车电池寿命则更短。这也意味着,最早投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开始陆续进入退役期,从2018年起首轮大规模的动力电池报废期即将到来。
动力蓄电池退役后,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一方面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从新能源汽车上退役的动力蓄电池依然存在能量残余,可进一步应用在储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其他领域。迄今,大部分动力蓄电池仍处服役阶段,新能源车生产、电池生产企业之间未能建立有效的合作回收机制。但电池的回收工作作为新能源发展中的重要一环,也直接决定了是否能够履行其“环保”的职责。
值此背景,工信部近日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明确提出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实施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即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也就是说,从8月1日开始,每一块电池都将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
搭建回收体系是动力电池回收过程中至关重要一环。《规定》明确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汽车生产企业也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加快建设回收服务网点,各相关企业要履行责任,确保动力蓄电池有效回收利用。同时,细化了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主体溯源信息采集和上传要求。对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的利用,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成为此次《规定》的重头戏。具体举措为,通过信息采集与管理等功能,实现动力蓄电池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从而有效监管电池各环节责任主体的回收利用责任落实。也就是,有了电池编码和溯源机制,谁生产、谁使用,所有过程都将一目了然。
而这或许有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走出不合理的“怪圈”。上述政策密集出台,意味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逐步进入规范阶段。自此,我国对新能源汽车运行的监测管理,特别是动力电池的监测与管理正式进入了国家监管程序。对此,业界分析普遍指出,相关企业应加大对废旧动力锂电池拆解、重组、测试和寿命预测等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高技术成熟度和安全性。
随着上述政策持续加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和回收利用有望根据适用场景依次展开。而在庞大的市场诱惑以及必须承担的回收主体责任双重作用下,车企和电池厂纷纷着手布局电池回收业务,加速跑马圈地并绑定回收渠道。国内券商预测,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废旧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将扩大至52亿元,2020年将达到近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