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考评制度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乡镇、街道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乡镇、街道从过去的‘配角’转变为现在的‘主角’,从以往的‘要我抓’转变为现在的‘我要抓’。”富阳区渌渚镇党委书记洪金元说,渌渚镇厘清了镇各部门、行政村和企业环保责任清单100多项,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人以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并签订了责任状。同时,建立镇村两级河长机制,巡河护河,确保渌渚江断面达到Ⅱ类水质,优于往年的Ⅲ类水质。今年下半年,绿渚镇还将实施“路长”“河长”“庭长”“厂长”“店长”等五长联席制,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富阳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环境质量和改善状况,主要包括区域内水、气、声、固废、土壤环境质量;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修复情况等。考核评价主要包括过程管理、年终自查、自主核查、公众满意度测评、综合评定等环节。这一制度的总体目标是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评价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作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各负其责的目标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在渔山乡墅溪村党员活动室外,《墅溪村党员庭院整治情况公示》让一些人红了脸、冒了汗。上面公示着每一名党员上个季度自家庭院整治情况,考核评价结果由示范、合格、不合格、需帮助整治4类组成。“党员体现的是先进性,如果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者需要帮助整治,党员脸上必然无光。这样一来,就倒逼村里100多名党员扫好‘自家门前雪’,进而发动周边更多老百姓参与进来。”墅溪村党委书记许文华表示。
富阳区针对辖区24个乡镇(街道)和276个行政村的实际状况,制定了考核评分细则,使考核评价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考核以百分计算,设置了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环境质量状况等10项内容。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中,创新体制和机制的、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的,可给予一定加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将给予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美丽富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李百山介绍,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都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对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职责,并在每年的述职报告中加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容。同时将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纳入评优评先、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作为奖惩任用依据。
目前富阳区24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还建立了9个溪流水质自动监测站,为考核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我们将通过每季通报、半年考评、不定期抽查,扎实有效地推进考评工作开展,促进乡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李百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