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已累计恢复治理矿山1438座
治理面积约3.8万公顷治理率达42%走在全国前列
据统计,全省共有破损山体4706处、露天采坑3109处,占损土地资源总计4.28万公顷,造成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带来严重视觉污染;地下开采造成采空塌陷、地裂缝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其中采煤塌陷184处,造成土地资源破坏7.24万公顷,存有历史遗留的非煤矿山采空区155处,废弃矿井1302处;三是废弃工业广场、固体废弃物(不含尾矿库)堆放占压了大量土地资源,全省共有废弃工业广场1264处,占压土地面积0.84万公顷,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截止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生产矿山1681座(包括62座在建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包括废弃、政策性关闭及闭坑矿山)7991座。
近年来,山东省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治理模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已累计恢复治理矿山1438座,治理面积约3.8万公顷,治理率达42%,走在全国前列。
减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增量”
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分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要求从源头上做好矿产资源在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减少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增量”。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面,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发育现状和影响范围,将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分为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其中,重点治理区66处,一般治理区41处。
重点工程共规划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程、监测工程、治理工程、科技创新与信息化建设等四项工程,到2020年,重点完成“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577处治理工程、“矿山复绿行动”146处治理工程、2013年以来关停露天矿山518处治理等工程。
明确破损山体和露天采坑治理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式
明确了破损山体和露天采坑治理、采煤塌陷地治理、采空区防治、非煤废弃矿井防治、固体废弃物占压土地治理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