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督察组组长由朱之鑫、吴新雄、黄龙云、马中平、张宝顺、朱小丹等人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翟青、赵英民、刘华等人担任。
督察组采取“一托一”或者“一托二”的方式,分别负责对河北、河南,内蒙古、宁夏,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等省(自治区)开展“回头看”督察进驻工作。
据了解,“回头看”督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总体落实情况;督察整改方案中重点环境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
重点盯住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
每个省份同步统筹安排1个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采取统一实施督察、统一报告反馈、分开移交移送的方式,进一步强化震慑,压实责任,倒逼落实。
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省份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附:各督察组具体情况
第一组:河北、河南, 组长朱之鑫,副组长赵英民;
第二组:内蒙古、宁夏,组长吴新雄,副组长翟 青;
第三组:黑龙江, 组长黄龙云,副组长黄润秋;
第四组:江苏、江西, 组长马中平,副组长刘 华;
第五组:广东、广西, 组长张宝顺,副组长翟 青;
第六组:云南, 组长朱小丹,副组长黄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