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奖励的地区为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
对这些地区,国办将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包括资金、政策等多方面。比如对于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和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外贸继续回稳向好及落实外资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省(市),2018年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或调整区位。
对于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市、县(市、区)、功能区,2018年在国务院大督查实地督查中予以“免督查”,包括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阳曲县、吉林省吉林市、浙江省舟山市、安徽省宁国市、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河南省许昌市、广东省佛山市、重庆两江新区、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