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金融实现发展的“绿色化”。无论是产业的发展,还是资本市场的投资,高质量发展都要求必须摆脱传统的“灰色”乃至“黑色”的经济发展模式。应该说目前各界的认识还是比较统一的,但在“绿色化”发展的路径上,仍然存在不小的分歧,尤其是在“绿色化”将在一定时期内给社会经济带来某种成本的情况下,包括政府和各类市场主体在内,都有着不小的“畏难情绪”。比如,在投融资“绿色化”的过程中,资本总是趋向选择回报周期短、回报收益高的项目。对此,我们有必要在全社会构造一个系统性的绿色发展制度框架,来对经济金融加以“约束”。
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金融助力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与绿色发展的最大重叠之处在于“发展”,这表明,无论是高质量还是绿色,落脚点都应该在“发展”上。就绿色发展的内涵而言,我们固然摒弃了“有发展无绿色”的发展老路,但“有绿色无发展”的模式至少现阶段还无法适用于中国国情,我们要走的是一条“既有绿色,也有发展”的道路。就此,高质量发展实则提出了更好的要求,那就是如何将“绿色”嫁接到“发展”的过程中,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双赢。具体而言,其中最大的难处在于,绿色发展的过程是一个“腾笼换鸟”的过程,新旧产业和动能交替出现,能否做到平稳过渡,对我们来讲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国内外的很多实践都表明,不能绝对化地理解绿色发展过程中的“新旧”问题,而是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
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金融致力于“绿色创新”。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要实现经济金融与生态环境的融合,其中最关键的地方在于处理好两个内部化过程,一是外部成本的内部化,二是外部收益的内部化。前者指向的是对污染型产业采取“减杠杆”的限制,通过市场的间接手段来紧缩这类产业的生产空间,后者则是对低碳绿色的产业进行“加杠杆”的鼓励,同样也是通过市场的手段来扩大这类产业的市场空间,正是在这一减一加之间,来完成社会经济的绿色转型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如何通过引入基于市场的各种创新机制显得极为重要,这将关涉到高质量发展本身的成本收益效率问题。
目前在部分省市的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已经出现了发展绿色金融的良好势头,尽管仍需进一步观察实效,但这些地区在绿色发展上的制度创新成果已经开始对外产生辐射,绿色发展的风暴已经开始酝酿,绿色发展的势头已经不可阻挡。
作者: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志青
作者: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李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