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维刚介绍,近年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已经迈出坚定步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湖南生态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第8位。湘江保护和治理效果明显,全省地表水419个省控断面水质总体为优;县以上城镇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95%以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城镇化率提高到54.6%。
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邓立佳介绍,2018年,力争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3%以上,全省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到43微克/立方米和7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省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6.7%,劣V类水体比例为 0;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6.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新增90万亩。
针对以上目标,邓立佳表示,将重点抓好推动形成“大环保”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提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环保宣传教育等八大工作。
其中,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将制定实施《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出台“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三年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重点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部分市州城市空气质量达标,长株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新突破。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和湘江保护与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完成322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打响净土保卫战,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一批重点治理项目。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今年完成3000个行政村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