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居民建筑节能改造是通过采取绿色环保的建筑材料,通过更加科学、循环的建筑理念,实现房屋在环保建设的同时,让群众住得更加节省、舒适。通过这些年来推广居民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现年节能23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碳60万吨、二氧化硫2万多吨。改造后住户反映室内平均温度较改造前提高了3至4℃,从根本上解决了常年以来混凝土剪力墙、梁、柱等存在热工缺陷的部位发霉、返潮、结露等现象,房屋密封效果明显改善,提升了城市风貌、文化品位。
据统计,全省无节能保温措施的居住建筑约3123万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房屋面积的27%。下一步,我省进一步规范全省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管理,确保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发挥技术、标准体系作用,严格落实《青海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等一系列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促使既改项目更加规范化。加快研究出台支持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统筹使用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支持力度。(张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