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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绿色金融发展迅猛 中国标准引领全球环境治理

2018-01-26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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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在众多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
 进入现代社会以后,人类的各项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愈加严重,各种环境问题频发,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液,对于推动全球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和作用,利用金融杠杆原理保护环境的“绿色金融”产业随之出现。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发展,始终坚持在各个层面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经过近年的不懈努力,不仅国内绿色金融取得了蓬勃发展,还有力地推动了全球绿色金融的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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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绿色金融发展迅猛
 
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国家战略已成形
 
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2016年8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构建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的国家战略正式形成。
 
2017年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同时有效抑制污染性投资。要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要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协调,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
 
各个领域的绿色金融事业呈现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态势
 
在绿色金融领域,中国制定了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压力测试、环境信息披露和绿色PPP创新在内的宏伟路线图,中国的绿色金融正呈现出全面提速的良好态势。
 
截至2016年底,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7.51万亿元,增长7.13%,占各项贷款的8.83%。其中,节能环保项目和服务贷款余额5.81万亿元;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1.70万亿元。
 
与此同时,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2016年中国债券市场上的贴标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2000亿元,占全球当年发行量近40%;2017年前三季度中国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134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发行量24%,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
 
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节能环保基金、绿色基金共265只,其中59只由地方政府及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占比达到22%;成立于2012年及之前的绿色基金共21只,2013~2016年分别成立22只、21只、80只和121只,呈明显上升趋势。
 
2007年和2013年环境保护部联合保监会两次发布文件,指导地方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均开展了试点工作。2007~2016年,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累计超过6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1300亿元。
 
自2011年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已有9个碳交易试点开展地区,既覆盖了经济发达地区,还纳入了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推出了近20种碳金融产品,包括碳配额质押贷款、碳配额回购融资、现货远期产品、场外期权、场外掉期等。截至2016年年底,七省市试点碳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16亿吨,累计成交额近25亿元,市场交易日趋活跃,规模逐步放大。
 
中国的绿色金融从总体上看仍处于探索阶段。为加快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更好地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加大金融对改善生态环境、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支持,2017年6月14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全面推行进行试点探索,要在制度、组织、市场、产品、服务、政策保障六个方面进行探索实践,这标志着我国地方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正式进入落地实践阶段。
 
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在众多领域实现了零的突破
 
农业银行、华夏银行等机构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质押融资方式。兴业银行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了大胆创新和探索,形成了包括节能减排技改项目融资、CDM项目融资、节能服务商融资、绿色买方信贷、公用事业服务商融资、绿色融资租赁、排污权质押融资等丰富的绿色金融信贷体系,涵盖了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生态经济三大领域。
 
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先后发行了绿色金融债券。2014年中广核风电公司发行国内首单10亿元“碳债券”,债券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的形式,其中浮动利率部分与下属5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资产(主要是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收益正向关联。2017年4月,全国首单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21亿元绿色信托资产支持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注册,基础资产全部为绿色资产。2017年6月,国内银行间及交易所市场首单融资租赁绿色债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10亿元成功发行,所募资金将全部用于风力、水力、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类租赁项目。
 
2017年8月,交易所市场首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绿色ABS--中国葛洲坝集团绿园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3.04亿元在上交所成功获批发行,基础资产全部为绿色资产,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项目。2017年9月,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特锐德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功募集资金9.83亿元,成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首单绿色资产证券化项目。该专项计划具有“双绿”属性,不仅募投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而且基础资产本身也具有绿色属性。2017年11月,国内首单经独立第三方绿色认证的8.2亿元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CMBS)——“嘉实资本中节能绿色建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
 
中国推动绿色金融成为全球共识
 
中国借助G20机制在全球范围内推广绿色金融
 
2016年9月4日,中国作为主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的重要议题,在峰会公报中首次“承认扩大绿色金融的重要性”。这是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首次在G20峰会的年度公报上提及绿色金融的重要性。
 
此前由中国和英国牵头的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交的《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获得G20峰会认可。在绿色金融的定义、识别和应对绿色金融的挑战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为中国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环境压力测试模型等方面提升国际制度性话语权打下良好基础。鉴于中国在绿色金融的研究和探索方面已经走在了G20的前列,在2016年G20杭州峰会上,作为2017年G20峰会主席国的德国就宣布继续在G20财金渠道讨论绿色金融议题,请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继续担任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共同主席。目前,作为2018年G20峰会主席国的阿根廷计划将“绿色金融”改为“可持续金融”,继续纳入G20财金渠道,并请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继续担任G20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共同主席。
 
在中国引领下带动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展
 
中国积极在国际市场上推动绿色债券的发行,并带动了全球绿色债券市场的发展。很多国家首次制定绿色金融政策框架,还有很多国家首次发行绿色债券,这都体现了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影响力。
 
2015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成功发行等值10亿美元绿色债券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中资金融机构发行的首单绿色债券,也是亚洲发行体发行的首单人民币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将投放于按国际通行的《绿色债券原则》(GBP)并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审定的绿色项目,覆盖清洁能源、生物发电、城镇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
 
2017年9月,中国工商银行卢森堡分行发行首只“一带一路”绿色气候债券,覆盖美元和欧元两个币种,募集资金折合共计21.5亿美元,用于支持工商银行全球范围内已经投放或未来即将投放的可再生能源、低碳及低排放交通、能源效率、可持续水资源管理四类合格绿色信贷项目。此次发行创造了多项纪录:单笔发行欧元金额最大的中资绿色债券,首笔同时满足国际和国内最新标准的绿色债券,首笔以“一带一路”沿线绿色项目为主题的绿色债券等。
 
2017年11月,中国银行巴黎分行成功发行覆盖欧元、美元和人民币在内的三币种绿色气候债券,金额等值15亿美元,是首只在巴黎挂牌上市的中资机构气候债券。
 
在G20和其他各国的共同推动下,全球绿色债券发展迅速。根据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发布的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达到新高,创下新的季度纪录,前9个月发行量比2016年同期大幅增长。2017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量已超过2016年全年规模。
 
中国全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经验的国际交流和全球合作
 
在推行绿色金融方面,中国积极主动邀请对绿色金融感兴趣、有意向发展的国家进行实地访问,向其介绍中国绿色金融的探索经验,并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金融。
 
2017年3月,泛美开发银行(IDB)组织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绿色金融考察团来华访问,考察团成员包括来自巴西、阿根廷、智利、墨西哥、秘鲁等八个国家的政府和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泛美开发银行人员共20多人。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人民银行相关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险业学会等机构的专家为考察团详细介绍了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经验,该考察团还访问了国开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人大重阳、中节能集团等绿色金融委员会成员单位。这次访问对推动拉丁美洲地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构建,以及中拉在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领域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9月,蒙古国政府组织高级代表团来华访问。代表团由该国央行、财政部、环保部、银行业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在内的十余名高层人士组成,促进了蒙古国有关部门和机构与国内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及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相互学习、分享发展绿色金融的理念和经验。
 
中国带领全球金融进入绿色发展新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绿色金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绿色金融是国家战略性优先事项。中国的绿色金融市场诸多创纪录、超常规发展,以及中国绿色金融制度的一些前瞻性指引把中国绿色金融由拓荒型的数量化发展导向精耕型的质量化发展。
 
让绿色金融“中国标准”引领全球环境治理
 
中国作为最重要的新兴经济体,需要使绿色金融“中国标准”成为“世界标准”,以体现中国在绿色金融方面的领导力,提升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话语权。中国在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在国际上充分展示了绿色金融方面的领导能力。同时,中国的“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提升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跨境绿色投融资的机遇处于巨大的风口之上。
 
中国要抓住这一机遇,制定标准、制定规则,推动我国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化,拓展全球金融市场,畅通绿色资本的跨境流动,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市场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2017年6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标准委五部委联合发布了《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被列为五大重点工程之一,将大力推进落实。
 
2017年11月11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在第23届联合国气候大会举行地——德国波恩联合发布的《探寻绿色金融的共同语言》白皮书,为提升中国与欧盟的绿色债券可比性和一致性提供了基础,为推动绿色金融的定义和标准的一致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加强综合监管,防范绿色金融风险
 
建立健全与绿色金融相关监管机制,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和产品的综合监管,形成宏观审慎评估和微观运营监管的协调,统一和完善有关监管规则和标准,特别是形成监管层和金融机构关于“绿色”定义共识的一致性,建立公共环境数据平台,完善绿色金融产品标准和绿色评级认证,建立环境压力测试体系等手段,打破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绿色投融资瓶颈。
 
特别要注意防范监管套利,尤其是在政策约束不完善、监管制度未跟上的发展初期,在有效监管不足、监管协调不足的情况下容易出现“钻空子”行为,滥用政策红利,出现“洗绿”风险而影响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
 
强化信息披露,提升各界绿色偏好
 
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来持续地提升绿色金融市场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获得环境信息的便利性,增强社会监督力度和第三方认证的权威性,加速环境问题外部性内生化的进程,引导社会各界提升绿色偏好,提升金融机构的绿色投资价值,降低绿色产业的绿色融资成本,增强投资者社会责任意识,提高污染性项目的绿色转型意愿,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从理念成为社会现实。
 
2017年6月12日,环境保护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从上市公司为起点,督促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引导上市公司在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将成为对绿色金融资金运用引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评估的突破口。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王文系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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