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5亿千瓦,同比增长14%。其中,水电装机3.41亿千瓦、风电装机1.64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3亿千瓦(光伏电站1005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966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1488万千瓦,分别同比增长2.7%,10.5%,68.7%和22.6%。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6.6%,清洁能源替代作用日益突显。
2017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26.4%,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其中,水电119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风电3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3%;光伏发电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6%;生物质发电7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7%。
据悉,通过各方努力,2017年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有了较大幅度缓解。全年弃水电量515亿千瓦时,在来水好于去年的情况下,水能利用率达到96%左右;弃风电量419亿千瓦时,弃风率12%,同比减少78亿千瓦时、下降5.2个百分点,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弃光电量73亿千瓦时,弃光率6%,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2018年,国家能源局将主要抓好《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的落实,制定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下降的路线图,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结合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新机制;结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优化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思路、布局和建设时序;优化电力系统调度运行,制定保障清洁能源优先发电的实施细则,统筹水电流域综合监测和梯级联合优化运行,发挥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和大电网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峰电源管理;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开展跨省区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以市场化方式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将督促各省(区、市)和电网企业制定年度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和限电的比例逐年下降。特别强调一点,2018年进一步明显减少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梁志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