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受国内光伏分布式市场加速扩大和国外新兴市场快速崛起双重因素影响,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产业规模稳步增长、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生产成本显著下降、企业效益持续向好、对外贸易保持平稳。
(一)产业规模稳步增长。2017年我国多晶硅产量24.2万吨,同比增长24.7%;硅片产量87GW,同比增长34.3%;电池片产量68GW,同比增长33.3%;组件产量76GW,同比增长31.7%。产业链各环节生产规模全球占比均超过50%,继续保持全球首位。
(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P型单晶及多晶电池技术持续改进,常规产线平均转换效率分别达到20.5%和18.8%,采用钝化发射极背面接触技术(PERC)和黑硅技术的先进生产线则分别达到21.3%和19.2%。多晶硅生产工艺进一步优化,行业平均综合电耗已降至70KWh/kg以下。
(三)生产成本显著下降。在技术进步及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的共同推动下,我国领先企业多晶硅生产成本降至6万元/吨,组件生产成本降至2元/瓦以下,光伏发电系统投资成本降至5元/瓦左右,度电成本降至0.5-0.7元/千瓦时。
(四)企业效益持续向好。受惠于市场规模扩大,企业出货量大幅提高,同时由于技术工艺进步带动生产成本下降,我国光伏企业盈利水平明显提升,上游硅料、硅片、原辅材、以及下游逆变器、电站等环节毛利率最高分别达到45.8%、37.34%、21.8%、33.54%和50%。
(五)对外贸易保持平稳。2017年1-11月,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为131.1亿美元,同比增长1.4%;多晶硅进口量14.4万吨,同比增长17.3%。受全球光伏市场继续扩大影响,我国光伏产品出口量快速增长,但产品出口价格持续下滑,墨西哥、巴西、印度等新兴市场增速提升,其中对印度出口跃居第一位。
二、面临的形势和困难
(一)产能持续释放,市场供需压力加大。从供给侧来看,各环节新增及技改产能在2018年逐步释放,从需求侧来看,国际国内新增市场规模增速将会放缓。此消彼长将导致2018年我国光伏市场供需失衡,上下游各环节产品价格将进一步下探,企业将会承受较大压力。
(一)产品结构单一,产业技术创新薄弱。我国光伏产品以晶体硅电池为主,且主要集中在常规电池环节,产品结构相对单一,在异质结(SHJ)等高效电池和产品可靠性方面与国外相比仍存差距,基础研究亟待提升。此外,我国在光伏高端电池工艺及装备、材料方面仍有不足,包括黑硅、PERC、N型技术等所需的关键设备仍依赖进口,智能化工厂系统集成能力仍有待提升。
(三)弃光限电严重,东西部供需矛盾突出。东、中、西部协同消纳市场没有形成,省间交易存在壁垒,输电通道建设滞后于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加上现有电网调峰能力及灵活性不足、西北本地消纳能力有限,造成西北部地区弃光限电严重,东西部供需不均衡。
(四)光伏补贴拖欠,影响产业链正常运行。光伏市场规模快速扩大和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不足,补贴资金缺口明显,多数光伏发电项目难以及时获得补贴,增加了全产业链资金成本,特别是光伏企业以民营企业居多且业务单一,融资能力较弱,市场波动易导致行业风险快速集聚。
(五)受贸易保护影响,光伏“走出去”前景不容乐观。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快速,使得其成为部分国家贸易保护的主要产品。新一轮贸易调查更加关注中国企业,贸易摩擦频发,阻碍了我国光伏“走出去”的步伐,导致全球光伏应用成本快速上升,不利于推动全球光伏应用。
三、重点工作
随着全球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凸显,光伏产业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和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光伏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发布智能光伏产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发布《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光伏产业智能化升级,鼓励大数据、NB-IOT等信息技术在光伏领域应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探索推进在建筑、水利、农业、扶贫等领域应用示范建设。合力推动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积极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是加强行业规范管理。继续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对已进入规范条件的企业进行抽检,继续动态调整规范条件公告名单,推动行业规范与相关政策加强协同联动,有效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完善标准、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平台作用,为行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指导相关单位抓紧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实施,提升产业配套能力。
四是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贯彻“一带一路”倡议,整体谋划产业链布局,增强我们引领商品、资本、信息等全球流动的能力,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突出技术、品牌、市场,更深更广融入全球供给体系,鼓励企业适时适度开展海外建厂和拓展海外业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贸易纠纷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