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7年,赣州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狠抓节能措施落实,着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体系机制、健全制度标准、严格监督考核、推进示范创建、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统计宣传培训、积极推动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赣州市较好地完成了节能目标,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4.8%、4%、6%以上,为全省节能减排做出了表率。
记者1月22日获悉,江西赣州市被评为2017年度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设区市,位居全省第一,这是赣州市连续两年获此荣誉。同时,赣州市18个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等次均为优秀。
据了解,2017年,赣州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狠抓节能措施落实,着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体系机制、健全制度标准、严格监督考核、推进示范创建、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统计宣传培训、积极推动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赣州市较好地完成了节能目标,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4.8%、4%、6%以上,为全省节能减排做出了表率。
据了解,2017年,赣州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狠抓节能措施落实,着力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体系机制、健全制度标准、严格监督考核、推进示范创建、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开展统计宣传培训、积极推动节能改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赣州市较好地完成了节能目标,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4.8%、4%、6%以上,为全省节能减排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