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也就是新年元旦,备受社会关注的环境保护税(简称“环保税”)将正式开征,其收入归属问题也最终尘埃落定。
12月27日,记者获悉,国务院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指出为促进各地保护和改善环境、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国务院决定,环保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
国务院在《通知》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下称“环保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环保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
12月27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对经记者表示,环保税收入全部归地方,这是一个比较通行的做法,原因是:一方面,可以调动地方环保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各地在资源禀赋特点、生态环境状况、产业结构以及收入条件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其环境保护的压力和难度也各不相同,故不便全国统一征收。
“所以环保税比较适合于结合地方实际来征收,也有利于不断加强环保执法。”他说。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环保税法》,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中国第一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旨在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其问世意味着在中国推行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转换将正式启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实施环保税,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增强执法刚性,更能够倒逼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实现创新发展。同时,这也标志着中国的环保水平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此前,排污收费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而现在是全部归地方所有。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晓东对记者表示,这一改变主要是考虑到地方政府今后承担的治污责任将越来越大,实施费改税,中央不参与分成,这对充实地方环保治理资金,调动地方积极性意义重大。
李佐军认为,整体来讲,目前对于地方而言,征税的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有些地方的收支缺口还很大,尤其是下一步我们要对土地财政等相关制度进行改革,地方政府收支缺口会更大一些,而环保税收入全部归地方可以适当缓解这一压力。
近日,有专家对环保税的年征收规模进行了估算,预计“费改税”后每年环保税的征收规模或达到500亿元。在李佐军看来,环保税刚开始征收不一定都能按时到位,越往后税收收入可能会有所增加,所以每年环保税的征收数字也是动态的。而且由于是地方税,各地征收情况也会千差万别,征收标准也不一样,征收到位的程度也会不一样。
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公布了环保税具体使用税额及项目数。各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环保税额分别按每当量1.2元-12元、每当量1.4元-14元幅度征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该幅度内确定标准。
其中,北京市收费标准全国最高,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均按环保税法规定税额幅度上限执行。河北省环保税大气主要污染物和水主要污染物税额分为3档,分别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的最低标准的8倍、5倍和4倍执行。最高应税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9.6元,应税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1.2元。其它污染物实行全省统一标准,按环保税法规定最低税额的4倍执行。
此外,天津、四川等省市环保税标准为最低标准的3-5倍;江西、吉林、宁夏等地环境承载力相对较强的地区平移原排污费标准;湖北、云南、山西等部分省适当上调标准。
未来各地在环保税资金使用方面,李佐军认为,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多年来,尽管我们已经探索出了一些比较成熟的规范管理办法,但是环保税作为一种新税,而且主要由地方来实施,肯定是有些新的特点和难度,接下来需要进行新的探索,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发现新的问题,适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李佐军说。
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化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总干事李小平对记者说,更为重要的是环保税归地方后,是否会形成专项税的专款专用,能否使用环保税对公共资源进行有效修复和补偿以及能否做好环保税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这些都非常关键。
“虽然目前归属问题解决了,但使用方向并没有很好的明确。究竟未来环保税在使用和作用发挥方面效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接下来,还需要更好的方向性说明,预计很快就会有相应文件出台。”李小平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