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年度评价也是今后长期开展的一项常规工作。根据多部委印发的《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结果显示,2016年,北京、福建、浙江的绿色发展指数分列1至3位;西藏、贵州、海南的公众满意程度位居前三位。
国家统计局网站26日发布《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首次公布了2016年度各省份绿色发展指数和公众满意程度排名。
《公报》显示,我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里,2016年绿色发展指数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福建、浙江、上海、重庆;公众满意程度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西藏、贵州、海南、福建、重庆。
从构成绿色发展指数的六项分类指数结果来看,资源利用指数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福建、江苏、吉林、湖北、浙江;环境治理指数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河北、上海、浙江、山东;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海南、西藏、福建、广西、云南;生态保护指数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重庆、云南、四川、西藏、福建;增长质量指数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绿色生活指数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北京、上海、江苏、山西、浙江。
根据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我国将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以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其中,年度评价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指数。2017年8月,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了首次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综合评价各地区绿色发展总体状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介绍,年度评价工作包括计算绿色发展指数和开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等两个部分。其中,绿色发展指数是一个客观评价结果,包括六个方面55项指标,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各个方面,指数侧重于从资源、环境、生态、经济等方面多维度、多层面地综合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进展;而公众满意程度为主观调查指标,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抽样调查来反映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突出反映公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金勇进表示,《公报》在“两个体系”中设置了“公众满意程度”这个主观指标,着重反映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总体评价,以及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把反映民意的指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强调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于引导地方党委和政府把绿色惠民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布一国各地区的绿色发展指数,这在中国是首次,在全世界也是领先的。”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晓西表示,指数的发布有利于完善生态文明国家治理体系。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的设计与绿色发展指数的测评,为绿色发展的制度创新和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提供了有价值的基础条件。它以真实可靠的统计数据和科学权威的统计调查为基础,开展统计评价,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也承担了促进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贯彻落实的参谋作用。
绿色发展指数及其指标导向,对企业发展也有重大指导意义。李晓西表示,中国绿色发展指数超越传统的投资环境评价,为投资者全面衡量投资项目的收益提供了更高和更全面的视角。它鼓励发展绿色产业,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公报》中显示的有些地区的环境治理指数很高、环境质量指数很低的现象,宁吉喆表示,“环境治理指数”重点反映主要污染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治理以及污染治理投资等情况,主要是地方政府在污染防治和环境治理方面开展的工作。“环境质量指数”重点反映大气、水、土壤和海洋的环境质量状况,既与当地的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也与当地的气候、自然条件、产业结构等因素有关。同时,环境质量的恶化不是一朝一夕造成的,环境质量的改善也需要一个长期的治理和扭转过程,必须从调整经济结构、加大环境治理投入、严控环境污染等多角度共同发力,不断推进,逐步提高环境质量。
2018年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提速年。近期有券商研报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明年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环保产业将迎来新发展机遇。未来,随着工业端推出环保税,以及排污许可等制度的全面实施,环保成本的提升会带动污染物排放减少。此外,随着“水十条”深入实施和“土十条”全面实施,以及市政端生态投资加大,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将加快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