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违法污染土壤 最高可罚200万元

2014-08-27    来源:中国节能网
0
[ 导读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送审稿)》,经人大主任会议审议后,专门发布公告征求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圳市长许勤亲自审阅并修改,形成的《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昨日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送审稿)》,经人大主任会议审议后,专门发布公告征求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圳市长许勤亲自审阅并修改,形成的《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昨日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生态红线、绿色建筑、节能奖励、生态补偿等方面的10余项具体制度。

草案在考察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责任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规定较严厉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在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方面,设定较大额度的罚款,违法实施污染土壤项目最高可处罚200万元。

对未通过规划、环评、节能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建设性项目,提供贷款支持、供水、供电的,由市生态文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的,将被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的罚款。

 
关键词: 万元 最高 土壤 污染 违法
0
 
[ 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