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一直都是动力电池产业链循环健康发展的一大掣肘。近日,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将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我们认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建立,将终结废旧动力电池粗暴回收的现状,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废旧动力电池“牵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11月2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11月1日,工信部已经开会研究,准备在动力电池的管理上先行一步,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汽车生产厂在售出新能源车型时需要对电池的回收利用负责。
何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按照通俗理解,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造业转型升级……在这些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的决策推进中,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能够起到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对于动力电池回收而言,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建立同样是必然态势。
动力电池报废量2023年或超过120万吨
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00万辆。2017年前三季度的产销量分别为42.4万辆和39.8万辆。按照国家规划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在2020年达到500万辆。
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的迅速扩张,我国动力电池的产量已经稳居世界首位。而一直以来,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都是动力电池产业链循环健康发展的一大掣肘。
按照“2020年产销500万辆”的规划,以及“动力电池5~8年报废年限”的标准,我们预计到2020年前后,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次报废高峰期,报废量有望超过25万吨,是2016年的20倍,而到2023年报废量更是有望超过120万吨。
精准回收利用,还是粗暴简单处理?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报废电池所带来的污染和危害,固然像一柄悬在生态文明建设头顶的利剑,但这并不能抹杀其作为“城市矿产”的双重身份。无论是资源再利用,还是对回收市场的扩容,都是废旧动力电池不容小觑的功绩与魅力所在。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必要性及政策扶持
中国环保在线采访业内专家得出结论,从新能源汽车上退役的动力电池,仍旧可以在储能、分布式光伏发电、家庭用电、低速电动车等多领域体现出巨大的再利用价值。而废旧电池中钴、镍、锰、锂、铁和铝等金属所创造的回收市场规模在2020年将突破100亿,到2023年达到250亿。
为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走上更加健康的轨道,由工信部提出的国内首个关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明确指出回收拆解企业应具有相关资质的国家标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将从201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等三项动力电池新国标也将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外加本次工信部长苗圩透露的有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消息,可以断定,过去简单粗暴的回收利用状态将被终结,动力电池的生产与回收标准都将实现统一,更加安全可靠、规范科学的电池回收操作方式将应运而生,整个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闭环将建立,产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成为今后的主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