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八成;我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62%以上,也就是说至少220天;节能减排不达标的单位将被“一票否决”……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建设“绿色河南”,我省将从八个方面共36条“发力”。
力争到202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15年降低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7亿吨标准煤以内。
转型升级调整能源结构
对传统优势产业进行转型升级,同时大力发展新兴产业。
我省将加快培育新一代智能终端、电子核心基础部件、节能环保等10个新兴制造业产业集群和航空及冷链物流、新兴金融服务业、数字创意等8个新兴服务业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省18个新兴产业集群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15%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5%。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7%以上。
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
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000万平方米以上,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达到40%以上,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公共机构要做出表率。《方案》提出,公共机构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三五”期间再创建100家国家级、200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推动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分别较2015年降低11%和10%。
城市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八成
绿色河南的建设,离不开市民的广大参与。
在出行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降低2.1%、6.8%;全省市区人口百万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30%,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0%左右。
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也将少不了节能减排。根据《方案》,到2020年,全省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
加大重点流域水质治理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旧是我省重点工作之一。
对此,我省将采取一揽子措施:实施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工程,具有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产业集聚区2017年全部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到2020年,全省PM2.5(细颗粒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到58微克/立方米、9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以上,也就是说,每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在220天以上。
水污染方面,到2019年,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7%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9%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6%。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让城市生活更“绿色”。
到2020年,全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到95%以上,省辖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
同时,到2020年,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
我省将发挥政策和财税的“杠杆”作用,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方案》指出,我省将全面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严禁违规出台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政策。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此外,还将完善财政税收激励政策,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继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金融机构也将建立“绿色通道”。《方案》指出,我省将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给予多元化融资支持。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支持以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
节能减排不达标“一票否决”
《规划》提到,明确全省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地方,按照省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有关规定执行。将主要节能减排指标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
建立健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耗实时监测,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