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丰富,但也面临着生态环境脆弱、空气污染严重、水资源紧缺等问题,因此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要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参与全球绿色治理并提升其领导力应聚焦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生态保护和能源利用与转型这三个维度,三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应对气候变化是主线,生态环境保护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而影响气候和环境的重要领域便是能源利用。2017年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能源合作愿景与行动》,提出了能源合作要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市场运作、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和谐发展的六项原则,这也表明了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能源友好合作、共同推动全球能源发展的坚定决心。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已探明的石油剩余储量1325.4亿吨,天然气剩余可采储量1579993.5亿立方米,煤炭可采储量4462亿吨,可靠铀资源量(≤130美元/kg)80.6万吨,分别占世界总储量的58.7%、79.4%、50.1%和23.3%。同时清洁能源资源也极其丰富,据世界能源理事会估算,全球清洁能源每年的理论开发量约合45万亿吨标准煤,而全球一次能源年消费总量约为200亿吨标准煤,清洁能源足以支撑全球能源消费。而“一带一路”的主要地区亚洲,以及未来有合作潜力的非洲地区,主要清洁能源合计总量超过全球的一半。
“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丰富的能源资源未得到充分开发,能源产量方面占世界比重的40%左右,能源消耗占比则只有30%左右,能源产量和消耗的年增长率均保持在3%左右。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还是能源粗放式的增长模式。另外,能源消费量要远低于能源产量,说明其在世界能源系统中主要承担生产供应者角色,从全球能源消费占比来看,虽然整体呈缓慢增长趋势,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均能耗水平与全球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资源丰富,但也面临着生态环境脆弱、空气污染严重、水资源紧缺等问题,因此,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要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与全球能源绿色转型的主题相契合,发展绿色、低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共识。要实现“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应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推进能源外交,互利互惠,减少地缘政治、意识形态等因素的阻碍,多层次多角度进行能源治理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外围环境。
其次,要完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从资源开采与运输、电源规划与建设、电网建设与运行到终端服务,实现能源的高效绿色开发利用和全产业链产能合作。
第三,进行国别分析,对各国经济、资源和适用能源情况进行识别,选择合理的绿色能源利用方式,如高效清洁、区域节水型的煤电技术和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一带一路”很多国家处于电力短缺状态,考虑到资源约束和价格因素,未来一段时间内,煤电仍将是这些国家的电力供应主力。不但要与这些国家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和节能技术领域进行合作,还要因地制宜地输出中国的能效标准、技术标准和绿色信贷标准,考虑在可再生能源方面输出投资后的政府补贴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应建立适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发展的能源新体系和标准规则。
第四,在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国家,中国的援建项目要按照国际规则、东道国政策、当地环境、社区标准和信贷原则等多方要素联合考虑,如采用多方协作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BOT(Build-Operate-Transfer)等合作模式的收益问题。
第五,要优先发展电网互联互通。资源、人口的分布不均使得各地区出现能源过剩和短缺的矛盾冲突,沿线各国在电力供需上具有较强的互补性,可以优先开展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能源互联,逐步实现区域互联,跨国界能源资源整合、跨国电力交易和电网互联有利于促进区域电力的消纳和供需平衡,提高能源利用的经济性。
为了促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实现绿色发展,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健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多边机制,合理构筑多层次、多来源、多通道、全方位的海外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的战略协同,坚持绿色可持续原则,助推沿线地区经济发展和能源转型,发挥中国在国际平台的绿色领导力。
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在油气管道、电源基础和电网互联方面,为国际能源合作提供基础保障。优化和推进与俄罗斯—中亚、中东、非洲、美洲、亚太等区域的油气合作,依靠技术、成本优势,积极推动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在电力紧缺的国家要充分考虑当地需求和外部约束,发展清洁高效、区域节水型煤电。
三是与国际能源标准和机制对接,通过能源合作推广“中国标准”。我国在核电、清洁高效煤电、大型可再生能源和特高压输电等方面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而且装备成本也在逐年降低,“中国标准”可以极大地减少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阻力,便于实现区域能源互联互通。
四是企业“抱团”可以提升国际能源竞争力,审慎选择合作策略、投资方式和规模,分散合作风险;避免无序和恶性竞争,充分利用先行者已有资源的溢出效应;遵循当地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项目投资要融入当地社区生活中,承担社会和环境责任;完善“一带一路”绿色金融机制,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互利共赢”的投融资合作原则,保持资金可持续性;引导政府、金融、企业和其他公众团体等主体参与公共治理,避免社区冲突和强制管理,遵照双方协商、先市场后社会、再政府的治理顺序,实现治理方式的多元化、民主化和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