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4202万吨标准煤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8.5万吨、8.3万吨、40.3万吨、60.6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9.9%、14.3%、16%、16%。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以上。
根据实施方案,“十三五”期间,我省将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16%以上和42%以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大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到2020年,电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到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5.5%,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5.9%左右。
实施方案明确,抓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加强工业节能增效,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以上,水泥综合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铜冶炼、铅冶炼、合成氨、平板玻璃等综合能耗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强化建筑领域节能,2020年起,全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到2020年,全省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7%,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2%。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等企业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抓好农业农村节能,发展农业节能大棚,到2020年,新增3万亩节能日光温室,全省节能日光温室达到10万亩。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