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云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297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42%。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3.80万吨、4.79万吨、57.80万吨、44.45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4.1%、12.9%、1.0%、1.0%。
该《方案》从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工程等方面提出了48条具体举措。
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方案》要求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制造体系。推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注重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优化现代产业体系,紧盯全球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趋势,以生命健康、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等领域为重点,谋划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与升级改造,发展煤炭深加工和洁净化利用,稳步推进在建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推进以气代煤、以气代炭、以气代油、以水电代火电进程。发挥风电在电源结构中与水电的互补作用,推进太阳能的多元化利用。鼓励利用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生物质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使用,优化用能向清洁化方向转变。
围绕加强重点领域节能目标,《方案》要求,加强工业节能,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6%以上;强化建筑节能,到2020年,全省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十三五”期间,昆明市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每年不低于30%,丽江、玉溪、大理、曲靖、红河、楚雄等州、市5年分别达到10%、15%、20%、25%、30%,保山、德宏、普洱、昭通、文山、西双版纳等州、市5年分别达到5%、10%、15%、20%、25%。与此同时,要进一步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强调,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排放,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强化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
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方案》提出,要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结合不同园区环境承载力,不断调整和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加快对现有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通过引入补链和增链项目,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综合性开发区、重化工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不同性质的园区,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到2020年,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超过90%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重化工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与此同时,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统筹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