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日趋明显。在新形势下,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20世纪90年代末,合同能源管理被引入我国。1998-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分两期开展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通过示范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促进中国节能机制转换。自此,中国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服务范围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领域。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累计达683.95亿元,年节能能力达上千万吨标准煤,年减排二氧化碳6106.7万吨;产业队伍壮大,从业人员达到17.5万人;拉动社会投资累计超过1800亿元。
创新贯穿于我国的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中。在借鉴国外节能服务业成功模式的基础上,2010年,国内节能服务领域产生了一项重要模式创新——节能超市,这是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基于整合资源、集成服务、可定制式服务的理念创立的一种全新节能服务模式。它通过建立节能服务综合平台,整合供应商与客户资源,为双方提供可定制和一站式的综合服务。
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五”以来,我国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2007年的《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2012年的《“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今年8月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这些文件无一不强调要通过多种政策措施,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主要体现在: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加大对节能服务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通过财政奖励、税收优惠和会计制度完善等财税政策,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探索节能量交易等市场化节能机制;鼓励金融创新,拓展投融资渠道,构建节能服务产业的融资平台。
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
现阶段,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迅猛,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面临巨大的挑战。
第一,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但客户源仍需培养。据测算,到2015年,中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可以说,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潜力巨大,市场空间广阔。但经历十几年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仍局限于业内人士,公众对这一模式的概念、环节和具体流程仍缺乏了解,客户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缺乏对节能服务效果的认识,导致客户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节能服务市场的开拓和潜在客户的培养。
第二,运营模式水土不服。国内外经验表明,包括政府机构在内的公共部门是节能服务市场最大的客户源。但我国现行政府机构财务管理制度为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带来很大障碍。一方面,财政预算单位没有支付节能服务收益的对应科目,财政预算无法为节能服务提供资金。另一方面,按照现行的收支两条线的财政管理政策,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节约的能源费用也不能由用能单位自行处置,从而抑制了政府机构引入节能服务的积极性。
第三,融资问题是制约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合同能源管理的运营方式决定了它对资金的依赖性。据调查,在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遇到的障碍因素中,融资困难占全部障碍的59.5%。
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建议
第一,完善财政、会计等政策措施,切实发挥政策引导、扶持、示范的作用。完善财政补贴政策。比如增加扶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种类,扩大补贴覆盖的范围;通过贴息方式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贷款或债券进行补贴,帮助其降低融资成本;设立政府奖励资金,对节能效果显著的节能服务公司给予一定奖励;另一方面,可以撬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节能服务市场,缓解融资困难;改进相关会计制度。针对现行会计制度与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相冲突的问题,建议将节能改造费用列入公共部门预算和采购范围,允许公共部门在不增加能源费用的前提下,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合同能源管理所节约的能源费用,调动公共部门购买节能服务的积极性。
第二,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发挥金融对产业发展的撬动作用。出台激励政策,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服务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设立专业化的节能项目担保基金,通过节能融资中介机制帮助节能服务公司解决融资难问题;探索建立开发性资金机制,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第三,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节能服务产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节能服务公司资质认证制度,规范产业准入门槛。建立权威的认证机构,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考核、评级,形成全面、系统、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认证指标体系和资质等级;建立节能效果评价体系,完善节能效益分配机制。节能评估体系的缺失导致实践中合同双方往往会对节能量的认定存在分歧,影响合同的有效履行,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带来阻力。因此应该尽快完善节能监测制度,建立权威的节能效果评价体系,同时配套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节能效益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