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优势
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EMC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EMC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最高可达50%。
3)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EM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资在其他更优先的投资领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MC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资讯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5)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6)节能更专业,由于EMC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
7)节能有保证,EMC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资回收短,EMC项目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3年。
9)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EMC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
EMC所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1、商业性:
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
2、整合性:
EMC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为客户实施“交钥匙工程”;EMC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提供资金;EMC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EMC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EMC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
3、多赢性:
EPC业务的一大特点是:一个该类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EMC、客户、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EMC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EMC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等等。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EPC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
4、风险性:
EMC通常对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并向客户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因此,EMC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可以说,EPC业务是一项高风险业务。EPC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对节能项目的各种风险的分析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