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商报消息 昨日,合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合肥市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意味合肥市未来的低碳建筑将有法律作为“硬杠杠”。
全装修节能住宅会增多
新条例明确提出,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装配式建筑实施建设,装配式建筑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房要求建设。而且会逐步推行全装修住房,并实施分户验收制度。配套方面,民用建筑附属停车场或者停车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新建民用建筑选用冷、热源时,应当优先采用已建成的区域分布式能源系统或者楼宇分布式能源系统。
生态城区住宅要达到二星级
条例规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市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而在绿色生态城区、重点功能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没达到标准的将得不到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
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将获补贴
新建住宅规定了诸多绿色标准,现有的住宅也将被鼓励进行节能和绿色化改造,设计安装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和建筑所有权人共同承担。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其他民用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由所有权人承担,政府给予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