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共进驻了16个省份,近2/3的省份的督察意见涉及水源保护问题。
“水十条”提出了推行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化。有专家指出,监测结果的公布中,将符合III类及以上的水源水质写为“达标”,语焉不详。
“执法中存在偏软偏弱。有的法规不健全,有的执法人员素质可能不足。涉及人的问题、管理的问题、制度、机制、法律条文等等问题,太多了。”2017年4月25日,上海市环保局一名工作人员回复南方周末。
约半个月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向上海市委、市政府反馈意见。2016年底,第二轮的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上海等7个省市,近期陆续公布督察结果。其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督察组认为,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然存在一百余台浮吊船长期违法作业,部分浮吊船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黄浦江上游水源二级保护区仍有293家违法违规项目和176个排污口未完成清理整治。
不惟上海,梳理这一次的中央督察意见发现,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的还有北京、重庆、甘肃。在此前的第一轮和试点期间的中央环保督察中,河南、江苏、江西、云南、宁夏、河北等6个省份也被点名,认为水源保护不力。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共进驻16个省份,近2/3省份的督察意见涉及水源保护问题。
此前,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在3月份例行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发布会上提到:“从目前的监测数据来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还是比较高的,地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在90%以上,但仍有一些隐患不容忽视。”
在环保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看来,这些年水源地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公众也不知情,因此信息公开特别关键。
◆ ◆ ◆
“这个是明知故犯”
“整改责任主要在海事和交通委,具体方案还没出来。”上海市环保局上述工作人回应南方周末称。据了解,自2013年起,上海市海事、港口、水务等部门已相继停发浮吊作业的相关证书。
长江江苏段,一些开发性的活动仍在持续。 第一财经日报章轲|图
在这些被中央督察点名的案例中,不乏“钉子户”。河南郑州市尖岗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违规审批绿地国际会议中心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3月开工建设。事实上,2010年,尖岗水库就因其边上建造的小产权房湖畔假日小区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最终这批小产权房被全部拆除。而云南昆明市有关方面更是于2012年12月、2013年11月、2014年7月、2014年1月违规批准精细化工项目在牛栏江流域重点污染控制区及水源保护核心区建设。
除了中央一级的环保督察,据南方周末不完全统计,近一年来,省部级督查、专项行动等反映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涉及北京、上海、重庆、宁夏、江苏、江西、甘肃、山西、陕西、贵州、湖南、云南、四川、福建、河南、河北、安徽、黑龙江、广西、浙江等20个省份。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问题集中在:仍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违法排污行为;部分一级水源地保护区仍有码头、养殖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饮用水源保护标示标牌不规范,一级保护区无隔离防护设施。
“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不能有任何生产活动、不能有其他的干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副院长兼总工程夏青介绍,“在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一级、二级保护区,这里面原有的污染源都需要搬迁和减量,更不用说还要建新的、还要修码头,这个是明知故犯。”
2008年公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时至今日已有9年的时间。
“饮用水一般起码要达到地表III类、II类水,然后经过水厂的处理。”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刘树坤表示担忧,“但是很多地方水源可能达不到这样的标准。”
2016年10月19日,在重庆召开的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现场会上,环保部副部长翟青表示:“如果连群众饮用水的安全都不能保证,那还能干什么?”
◆ ◆ ◆
“多龙治水”并非坏事
摆在各地政府部门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有效地环保执法。
据了解,在第一、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的反馈中,督察组对全国各省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表现评价最经常出现的字眼是“考核问责不到位”。许多省市级政府部门被指在环保督查时,存在压力层层递减、考核流于形式、追责不力的问题。
“说明当地领导不重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占生说,“水源保护问题确实有的比较困难,所以有的在执行环保执法时没(环保)意识。”
另一个治理难点则是,一个水源涉及多个部门。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计划》(即“水十条”)中,便可窥见水源环境保护上的部分政府清单:由环保部门牵头,发改委、财务、住建、水利、卫计等部门参与。而涉及矿山开采、加油站地下油罐的管理,则还包括国土资源、商务等部门协同合作。
为了了解北京密云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铁矿项目的整改情况,南方周末联系北京市环保局、北京水务局,即被告知项目整改的牵头单位是国土资源部门。
枯水季的密云水库。 新浪|图
“地表水水源地涉及环保部、水利部、住建部,地下水水源地涉及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一般来说,水源地由水利部门负责建设,由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管。双方都有水质监测,监测的标准是一样的,地点是不一样的。”刘树坤说。
除了多部门治理问题,饮用水水源管理还涉及跨市、省的难点。一条江河可能跨度多个城市,甚至多个省。
“一个城市的下游可能是另一个城市的上游,这座城市下游若设有排污口可能就会污染那座城市的上游。”马军说,“这样管理起来确实不容易。”
但对于“九龙治水”,夏青认为问题不在这:“让更多的‘龙’来保护并不是件坏事。”他认为,在多部门监管层面,不是“九龙治水”会产生乱象,而是其中执行力的问题。“没有(出现)因为部门不同,同样一件事就有不同的观点。观点一致,措施也一致,只是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实现这件事。”
◆ ◆ ◆
仅公布“达标”足够吗?
与大气监测中有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不同,国内的水源地并没有公开各类指标检测数据。但目前,我国已经在推动水源水质信息透明化。
“水十条”提出了推行饮用水水源信息公开化,其中提到,地方各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而县级及以上城市则从2018年起实施。
“水十条”发布第二年,环保部出台了《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检测信息公开方案》,对具体发布格式进行了说明,包括要求列举出地表水水源达标数量和超标数量、主要污染指标以及超标比例等。
有专家指出,监测结果的公布中,将符合III类及以上的水源水质写为“达标”,语焉不详。
据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负责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研究的高级研究员沈苏南介绍,饮用水水源地的地表水监测项目总共109项,为了提高可操作性和控制成本,国家仅要求在每月监测时,只需做61-62项。相比于水质量的检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检测的情况已经规范很多,但她同样也有疑惑:仅仅是从“达标”两字中,对水源研究的专业人员来说看不出其中的水质变化趋势。“饮用水水质到底是一个向好的状态还是向差的状态,我(从这个表述中)不知道,我只知道一个最基本的概况。”
但沈苏南也告诉南方周末,一些城市已经公开了部分乃至所有检测项目的数据。据南方周末了解,江苏省淮安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等公布了23项指标,湖北省黄石市公布了全部62项指标。
“(指标)监测来说,应该是不难的,因为有设备和技术方法。”刘树坤说,“像我们搞水的,也很难看到水质的资料。因为现在没有向社会公布,个人去要,是不给你的。”
“一般来说,大城市和地级市公布问题不大,但有的可能没这习惯。”王占生说,“这个公布不能一句话说我水质不合格了,它一定要一项一项告诉大家的。”
夏青曾经参加过我国1988年、2002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他认为,饮用水的问题只要一项超标就影响了使用功能:“严格来说,单项超标就不能说是合格水,1项指标超标,还是3项指标超标,只是区别严重性。”夏青指出,饮用水水源水质指标与AQI不一样,不考虑各种指数平均的状态,AQI是各项污染物空气质量分指数中的最大值,因此没有必要弄一个类似AQI的指数。
在数据公开上,马军认为除了水质的公开,还应该更彻底——只要是有毒物质的排放(到空气或水中),都应该进行公开。“水方面有一个特质,就是有毒物质即使排到大气里面,最后也都沉降到水里去。”
他列举了目前国际上已有的毒物排放监控制度,包括欧洲的《污染物质排放和转移登记制度》和美国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这两个制度都明确表明,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威胁的化学物质进行跟踪,并收集相关的数据,然后由工厂统计汇报给当地环保部门,再由环保部门在平台上公开。
“现在我们这么多排放源,光靠环保部门是不可能的。信息公开就能查到哪些物质水排放最大和发展趋势。”马军告诉南方周末,“这会是一个非常强有力的监督和倒逼机制。”